软饭仔毒手摧花抛尸嘉陵江
六年后命案暴露狱中添新罪
2012年12月13日上午,南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几名民警来到南充市监狱,将在这里服刑的一名犯人洪博伦提解到南部审讯。洪博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南部县人民法院判刑5年半。当得知是南部民警来押解自己时,他不禁绝望地哀叹:“该来的还是来了!”
原来6年前,洪博伦逼迫女友鲜宝宝卖身,遭到拒绝后,将其毒打致死,随后又胁迫两名女子和一个男孩抛尸。直到2012年8月,当年那位参与抛尸的“马仔”检举了洪博伦杀人的罪行,含恨而死的少女才得以沉冤昭雪。
混混贪财起歹心 少女被骗落火坑
洪博伦1979年9月出生在南部县城,其母亲是一所学校的教师,父亲在外地工作。洪博伦从小异常顽劣,初中一毕业就在社会上浪荡,从2002年起,他因强奸和寻衅滋事等罪名,先后4次服刑和劳教。
2006年初,洪博伦找到了大发不义之财的门径:以耍朋友为名,操纵女青年卖身。起初,他认识了南部县城一个叫梅朵朵的少女,第二次见面,他就把她带到旅馆开房,几天后,梅朵朵在他的软硬兼施下,沦为了坐台女,所得收入全部落入了他的腰包。不久后的一天,梅朵朵赌气不去“上班”,洪博伦把她揿倒在地,用脚猛踩腰部,当场踩断了她的一根肋骨。这以后,梅朵朵再不敢违抗他了。
后来,为了发展“业务”,他又故伎重施,打着恋爱的幌子,将南部县城另一个少女金果果拉下了水。他见生意火,又将几年前认识的一个“小弟”——南部县碧龙乡的马野收为“马仔”,成天在他鞍前马后效力。2006年3月,洪博伦在县城新欣街某居民楼三楼租了个套间,他带着二女一男住了进去。他平时管他们吃住,但不发一分钱的工资。为防这些人逃跑,他还专门购买了手铐、电警棍、橡胶棒等刑具,谁敢不听他的话,他就会变着法子折磨对方。
2006年8月,洪博伦在南部县河东镇游泳时,见到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她就是时年19岁的鲜宝宝,经过一番疯狂追逐,鲜宝宝成为了他的女朋友。几天后的晚上,洪博伦让梅朵朵等人作陪,将鲜宝宝灌得烂醉如泥,然后把她带回租住房占有了。后来,他又将她驯服成了赚钱的工具。
当年9月,鲜宝宝厌倦了这种暗淡无光的生活,偷偷跑回了家,随即又逃到乡下亲戚家躲了起来。洪博伦急红了眼,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寻找鲜宝宝,还带人闯进她家,谩骂殴打她母亲,逼迫鲜母交人。鲜宝宝听说母亲受罪,只好赶了回来,被洪博伦强迫带去继续“上班”。
逼良为娼赛虎狼 花季女孩棒下亡
2006年11月15日上午,洪博伦和马野、梅朵朵等5人,正在租住房的客厅里玩耍。这时,洪博伦接到了某旅店一个老板的电话,说有客人指名让他把鲜宝宝带过去。洪博伦便安排鲜宝宝去“上班”。可她却撅着嘴说:“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洪博伦感到自己的淫威受到了挑战,一气之下,从他和鲜宝宝平时住宿的卧室里抓了一根橡胶棒出来,照鲜宝宝头部、前胸、后背一阵乱抽,鲜当即撕心裂肺地嚎哭起来。洪博伦不准她哭喊,强令她跪在地上,又继续用橡胶棒毒打她。鲜宝宝不住地哀号求饶,但洪博伦盛怒之下却加大了打击的力度。这时,金果果和马野见鲜宝宝快挺不住了,就怯生生地劝洪博伦不要打了。气急败坏的洪博伦又抡起橡胶棒,朝二人各打了几棒。他们当年都只有十六七岁,平时都十分畏惧洪博伦,挨打后便再也不敢吭声了。洪博伦余怒未息,又将鲜宝宝拉进卧室里,关上门继续殴打,边打边骂着不堪入耳的话。他在里面噼里啪啦地打了10多分钟,才停止了施暴,从卧室出来,气冲冲地出门走了。
当天下午1时许,呆在客厅的金果果突然听到鲜宝宝在卧室里低声叫着她的名字,她连忙推门进去,见鲜宝宝睡在床上,浑身布满了伤痕,面部肿得像水瓢一样大,痛苦地呻吟着。见了金果果后,她用嘶哑声音说:“水……水……”金果果将水倒进杯子里,递到她身边,她颤抖地伸出双手,却无法端住杯子。金果果便扶起她的头部,替她灌了些水进去。
金果果感到鲜宝宝伤势十分严重,出来后就给梅朵朵和马野说了,梅朵朵立即给洪博伦打了电话,说鲜宝宝快不行了。洪博伦回来后,看了一下鲜宝宝的伤势,便给他的朋友、在河东镇开诊所的明先勇打电话,请他来给鲜宝宝看一下。
连夜抛尸嘉陵江 瞒天过海逃他乡
明先勇赶来后,见鲜宝宝面色苍白,四肢冰凉,身上有大片淤青,而且瞳孔放大,脉搏和心跳都很微弱,便对洪博伦说:“我救不了她,赶快送医院。” 洪博伦问:“送医院还救得过来吗?”明先勇说:“这个不好说,估计有点难。”他说了几句就走了。
金果果和马野都劝洪博伦赶快把鲜宝宝送医院抢救,洪却担心抢救无效白花了钱不说,还会暴露自己逼良为娼的罪行,就推辞说:“再等一下。”又过了一阵,洪博伦进卧室去看了一下鲜宝宝说:“她已经死了。”随后他对在场的二女一男说:“你们都不准出去,我出去办点事就回来。”过了一小时左右,洪博伦从外面买回了编织袋、绳子和手套等东西,对金果果等3人说:“你们都来帮忙。”3人不敢不从,在洪博伦的指挥下,毛手毛脚用绳子将鲜宝宝的尸体捆绑好,又用一只蛇皮口袋将头部套住,然后将尸体装进编织袋,又用一条毯子将编织袋包住。收拾完这一切后,已是下午4点多钟了,洪博伦让大家坐在客厅里,等到晚上去抛尸。
当天晚上,洪博伦胁迫马野、梅朵朵和金果果将鲜宝宝的尸体抬到楼下,装进他的一辆白色吉利牌汽车的尾箱里。接着,洪博伦让他们上了车,他驾驶汽车向阆中方向行驶。当晚11时许,洪博伦将车开到当时尚未竣工的阆中市嘉陵江新大桥上,在桥头工地上捡了一些鹅卵石,装进了包裹尸体的毯子里面,随后将尸体运到大桥中段。因为装了鹅卵石后,尸体很沉,洪博伦便逼迫另外3人和他一起动手,将尸体从车上抬下来,丢进了嘉陵江中。
然后,洪博伦开车带着3人返回了南部县城,一路上,他不断地威胁他们说:“你们3个都参与了抛尸的,这事说出去大家都要遭殃,千万要保密。”当晚,他在县城西街某宾馆开了个房间,4个人在里面住宿。第二天,洪博伦就将新欣街的租住房退掉了,他和另外3人远逃他乡躲藏起来。
杀人罪证难毁灭 白骨沉冤终昭雪
2007年6月12日早上8时许,阆中市文城镇梁山村3组村民李志国和妻子陈素琼在本村嘉陵江上划船航行时,发现一只装着物品的编织袋漂浮在附近江面上,陈素琼用竹篙一捅,编织袋里露出了一双人脚,夫妇二人赶紧报了警。阆中市公安局立即对尸体来源进行查找,但一直没有查明死者的身份。直到本案案发后,才证实这具无名女尸就是鲜宝宝。
鲜宝宝因为父母离异多年,她遇害后,其母多方寻找,一直音讯杳无。由于洪博伦和梅朵朵等人均称她到广州打工去了,其母也就没怎么在意,直到2009年,鲜母才到南部县公安局报了案。
马野离开洪博伦后,先后因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行在广州和南部等地服刑3次。2012年8月,他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被南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查办,马野为求立功,以减轻处罚,主动向警方揭发了洪博伦当年毒打致死鲜宝宝并胁迫3人抛尸一案。深感震惊的南部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当时,洪博伦正在南充市监狱服刑。原来,2008年7月16日,洪博伦因与其女友袁春园发生矛盾,遂带人持刀到阆中寻找袁春园,袁害怕洪博伦报复,便邀约阆中社会闲散人员保护自己。当双方发生争吵后,袁春园邀请的人员持刀追砍洪博伦,洪跳上一辆的士,随后夺过方向盘驾车逃离,被对方多人包围,洪博伦加大油门,将其中一人撞成重伤。2009年,南部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洪博伦有期徒刑5年6个月。2012年12月13日,南部警方将洪博伦从南充市监狱提解到南部审讯。2014年8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洪博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除李志国和陈素琼外,其余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