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补助400元为什么还得扣一百?工资的30%究竟是多少?”的回复
网友: 你好!感谢你对教育的关注,现就你所反映关于教师生活补助发放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精神,平昌县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最低补助标准为每月400元,含已经执行的农村中心校教师生活补助100元和村小教师生活补助200元。关于“工资的30%究竟是多少?”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和《巴中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评实施意见》,教育局于2009年下发了《平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指导意见》(平教【2009】129号)文件,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实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各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按学期年度考核发放。 最后,感谢你对平昌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与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平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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