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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堂公园

[群众呼声] 巴中区教育局,关于光明幼儿园校车司机死亡一案,请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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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有关系就是任性。光明牛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9 13:24
人家家里这么……,处于人道,你们光明就多给些钱,就把人家救一把嘛!

发表于 2015-1-19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有什么用???人都没有了!!!问幼儿园要人!!!!!

发表于 2015-1-19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大家都明白了,建议光明幼儿园从自身所办学校的 宗旨出发于情于理尽快解决。
发表于 2015-1-1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家人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不是吧,在我朝还有这种状况,我们可是要赶超发达国家的地方!

发表于 2015-1-19 14: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觉得,应该是工伤!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从楼主发帖来看,逝者是在工作期间,也是在送完学生返回的工作岗位上。逝者也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不管是职业病还是意外事故还是急病)去世的。这两点完全符合工伤鉴定条件!
光明幼儿园是一所很优秀的学校,环境优美,师资力量强大,还上过中央电视台。
如果走司法程序,学校必输无疑。但是,耗时长,程序复杂,判下来也是一个双输的结果。建议自己协商,在充分尊重逝者和照顾逝者家属的前提下,各退一步,友好解决。

发表于 2015-1-19 14: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点,不管逝者生前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没,也不管学校购买工伤保险没,只要在为学校做事,都是事实上的用工关系!只要逝者身上有车钥匙,或者某月的工资单,都是有力证据:我是你们的职工!

发表于 2015-1-19 14: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愿意用钱去换一条人命啊,家属就是要个说法,这个时候并不是稀罕他赔几个钱。搞搞清楚额。给你钱我换你一条命你愿意吗?

发表于 2015-1-19 14: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期间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去世,从感情和常理上讲,学校是不该负责的!学校是完全无辜的!但是,国家法律就这样,他只认法,不认理!有些事合法不合理,有些事合理不合法。这件事就是合法不合理的事,学校只有赔!告到哪里都要赔!

发表于 2015-1-19 14: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如果我说错了,请你们双方原谅。

发表于 2015-1-19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当时幼儿园能够为每位员工买一份保险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从我个人理解的角度看 也应该算是工伤

发表于 2015-1-19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chenff 发表于 2015-1-19 11:10
死者回家之前都是上班时间属于工伤楼主好好看看工伤规定,何况死者送完学生返回途中车辆抛锚。

我的意思是,雇个背二哥,背货,突然路滑摔着了?这个算工伤吗?如果算的话哪好可怕啊,见到有钱的,干活的时候,假装摔着了,那就可以讹雇主一笔了?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这样的案例。是巴中的背二哥太善良了么?

发表于 2015-1-1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发帖的内容来看,不管幼儿园怎么处理都是错的,幼儿园还是直接走司法程序,别私了,看看国家面对这样的情况,在判决的时候,究竟是怎么处理,是不是要让园长偿命。从发帖内容来看,我自己觉得园方从常理来说并无太大的过错,反而只死者家属又讹人的嫌疑,不管怎样,走法律途径,通过法律判决,可以警示更多的个人,以后雇佣临时工时,怎么样才能免责,否则种个西瓜,长出炸弹就不好了。
发表于 2015-1-19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巴中区教育局,关于光明幼儿园校车司机死亡一案,请及时解决!”一帖的回复
“天堂公园”网友:
  你好!
  你在麻辣论坛反映关于“巴中区教育局,关于光明幼儿园校车司机死亡一案,请及时解决!”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巴州区教育体育局于2015年1月13日晚8时,收到东城学区关于光明幼儿园校车司机李国林在驾驶校车途中突发疾病意外死亡的报告。收到报告后,我局立即成立了协助李国林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要求光明幼儿园积极协助死者家属妥善处理好李国林善后事宜。经调查,事发当日下午的处警记录和120急救记录,死者李国林系突发疾病、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1月14日,我局将此情况向区维稳办作了汇报。在李国林亲属与光明幼儿园前期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1月16日,我局派出工作人员到光明幼儿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在李国林意外死亡是否属于工伤上意见分歧大,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1月19日,我局再次组织双方在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调解,双方依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我局建议光明幼儿园先行垫付5万元作为死者李国林丧葬费用,配合李国林家属让死者早日入土入安,并引导双方理性维权,通过司法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均对此无异议。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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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9 18:41
真的有理就找政府找法院 ,打砸幼儿园 发布谣言 谩骂老师 污蔑幼儿园 干扰幼儿园正常教学 我们这些学生家长都可以作证 闹事和诽谤没有用 理性处理  讹钱就能发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9 18:55
我是学生家长,不管你们和学校有什么纠纷,你们直接走司法程序最好。但是你们那天一伙人来砸学校,把我们的小孩吓到了,好多家长都谴责你们。要是你们再来闹事,我们家长就要报警找你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9 19:05
作为学生家长 我来说两句 ,幼儿园第一时间就垫资以及积极和你们解决,你们拿不到工伤报告 就来打砸幼儿园闹事 明知道自己是退休人员 又有严重疾病 突发疾病身亡是事实 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 抱着造谣生事,打砸园区 就是死者为大 法律是公正的 会给你一个结果 打砸造谣乱发帖有用的话 要政府和警察干嘛!
发表于 2015-1-19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砸幼儿园的视频和照片也要发给你们,你一起发出来好吧。你们还可以争取露脸,又打又骂的,吊炸天,一下子就红了,多好。
发表于 2015-1-19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也雇佣了一个退休的大妈,做钟点工清洁,突发脑溢血去世,现在社保因为她是退休人员享受退休待遇,已经不属于工伤,赔不到工伤这么多钱就天天到政府闹,一哭二闹三上吊,也不协商就要赔钱,咋办,支个招?!
发表于 2015-1-19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人员去给人打工,根本就买不到社保,你已经在享受社保提供的退休待遇,你突发疾病死亡又要社保给你算工伤,你以为你智商低,国家社保都是瓜的,社保是合法劳动者纳税人的钱养退休的,两头都要占,两头都要给你钱,你以为大家智力都和你一样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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