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马上就结婚了,之前说要跟他家人住在一起,但细想想总觉得不方便,而且现在房价涨的又这么快,就想着要不自己买套房,就算个投资了,住不住再说。
把这个想法和他爸妈说了,他们也挺同意的,而且也答应帮我们付首付。但是他爸爸却要我和老公一起给他写个欠条,当时我也挺气愤的,但是后来爸爸说的话把我说动了。他说“让你们写这个欠条不是为了让你们换钱,而是让你们都有一个共同奋斗的目标。你们要是过的幸福美满的话,这钱我们就不要了。但要是你们中间离婚了,我们也可以从你们那把钱要回来,毕竟这是我们辛辛苦苦赚回来的,我们还可以用它养老。”
我觉得爸爸的话说的挺对的,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老家帮你是情分,但不帮你好像也说得过去吧。我只是觉得,真的没必要为了一个房子闹的两家不合,毕竟你过得是人,而不是房子。现在买完房子,双方都很其乐融融。但我的这件事,朋友们听了都说我傻,尤其是我的女性朋友,都说凭什么要签下欠条啊,不让男方付全款已经不错了,女方还要为他家传宗接代呢,付出那么多,难道不应该有回报吗?弄得我现在都有些动摇,为当时的决定后悔了。
大家说,为了房子,也算为了爱情吧,我签下这张欠条,究竟是对还是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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