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032|评论: 6

[群众呼声] 交警同志,对电瓶车的管理我有话说 (绵阳交警直属一大队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瓶车给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乱串、不怕死。然而电瓶车现阶段作为代步工具,能够解决很多中低层收入者的交通问题。目前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对电瓶车的管理仅仅停留在扎堆“上牌”。

  “上牌”就能解决不准收交通规则的问题?大家可以看看已上牌的有多少遵守交规,我认为上牌和守交规没有关系。

  要解决电瓶车的问题首先要知道他们违交规的原因:1、主观原因。驾驶证交通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差,为了争取一点点时间而为交规,至本人及他人生命于危险之中。2、被动原因。非机动车道或应急车道被机动车占,乱停乱放,交通高峰期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尤其突出。3、其他原因。本人愚钝,暂时没想出来。

  除“上牌“外交警同志完全可以其他作为:1、教育方面。对违交规的电瓶车同志强制现场学习,时间可多可少,5-30分钟都可以。警告和劝说就算了,不起作用。2、罚款,5元、10元、50.。。。。不服从管理的那就扣车,让他们挤公交或11路吧。3、管好机动车。严格处罚占用应急车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车辆。

  对电瓶车的管理不能仅仅这样盲从上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不可取。要想赢得多数市民的掌声交警同志应多有效作为。

  ===========

  绵阳交警直属一大队:

  关于楼主对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建议,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我们倍感欣慰的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一是因为愈来愈多的交通参与者已经意识到当前城区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对安全通行环境带来的危害;二是说明这个庞大的出行群体交通行为的规范管理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城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问题事关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环境安全,从来都不容忽视,作为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公安交警部门责无旁贷。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建成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致在15万辆左右,仅去年,我市中心城区共发生由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共4764起,死亡8人,伤1714人,涉及财产经济损失24万余元;今年1月至今,已经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64起,伤16人,经济损失2万余元。

  作为一个普通的道路交通参与者,我们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路口路段随时都能看见电动车违规骑行、违法占道的身影,如果不加强对这部分车辆交通违法的治理,就是对骑车者本人和其它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基于上述原因,自2015年元月6日起,城区公安交警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路口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和不按规定上户五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

  按《道安法》第18条、35条、38条、57条、89条,《实施办法》第64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4条、第17条等法律法规规定:“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不按照规定信号通行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5-50元罚款或滞留车辆的处罚。

  我们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希望社会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来呵护和维护我们的出行环境安全。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1-2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好好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0 16:33
非机动车本来道本来就少!有些道路就和机动车道在一起!如果汽车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交通会更文明吧!!!

发表于 2015-1-22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5-1-23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都希望好,有用吗?

发表于 2015-1-23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电动车列入非机动车本就是奇葩,若因为骑车人属于低收入人群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以后电动汽车也可以归入非机动车了,想怎么开就怎么开,难道没钱也可以任性?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