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紧紧围绕建设“绿色乐至、生态乐至”,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生态与经济兼顾,兴林与富民结合,加快推进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2014年森林蓄积达到2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1%,实现林业总产值27.7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获得纯收入1250元,“资源增长、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后劲增强”的良好格局初步形成。 精心组织造林绿化,森林资源面积有效增长。深入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和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坚持“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五化标准,2014年新营造林5.6万亩,11万亩退耕还林成果有效巩固,全县森林面积达到86.1万亩。扎实开展以“倡导绿色文明、营造绿色家园、建设幸福乐至”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参与人数达65万余人,累计植树215万余株。统筹城乡绿化一体化,高寺镇天灯村、龙门报国寺栽植天竺桂、香樟等景观树300余株,投入资金60万余元在川中丘陵区现代林业科技示范园道路及河流两旁栽植栾树、枫香、蒲葵等生态景观树。充分利用财政杠杆撬动作用,激励造林大户、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组织参与造林,5户造林大户造林1.2万亩、8家林业专业合作社造林1.8万亩、家庭农场造林0.75万亩。 强化资源保护管理,林业发展基础有效夯实。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制度,严格执行凭证采伐、伐区作业设计、拨交、检查验收制度,办理采伐证2080份,采伐林木蓄积2816.43立方米。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审核审批林地12件、54.84公顷。严格火源管控、整治火灾隐患、加强预警监测,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1‰以内,继续保持连续30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的记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涉林刑事案件5件、治安案件2件、行政案件145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狠抓林业生物防治不放松,开展飞机防治和地面人工防治11.41万亩,实施苗木产地检疫面积2600亩,森林资源持续安全。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兴林富民步伐有效加快。精心包装储备林业项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等项目16个落地实施,争取国省专项资金4177.3万元;安龙金钱莲栽培、中国林业主题公园、意泰轩齐心农业科技示范园等3个项目成功签约,引入资金8.7亿元。按照“一套班子、一项政策、一本规划、一个主体”的“四个一”管理模式,新造与低改并举,造林与营林相结合的原则,新建核桃产业基地2.1万亩、红椿产业基地1万亩,区域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加强政策、项目、资金、技术支持,积极扶持发展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顺达木业、帅青花椒发展良好。 强化科技应用推广,产业发展水平有效提高。启动川中丘陵区科技示范园园区二期工程3100亩建设,完成土地整理2100亩,整治河道1公里,修建道路4公里,播种红椿苗、核桃苗等160万株,栽植桢楠、蒲葵等珍稀林木10万株。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思路,邀请省林科院专家开展核桃、红椿栽培管理技术培训30场次,分两批次组织45名局技术骨干和专合组织技术人员远赴省林科院郫县唐昌、都江堰安龙、仁寿黑龙滩基地进行为期一周的现场培训,参训群众5000余人次。开展巴山红香椿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川东丘陵区柏木低效林科技推广示范科技项目、速丰林栽培对比试验课题研究、核桃品种选育课题研究等科技攻关,建立示范乡镇6个、示范村14个、示范户2400户,示范面积2万余亩,辐射面积20余万亩。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林业发展活力有效激发。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总体要求,不断优化采伐限额指标分配,简化审批程序,认真开展基础改革“回头看”,林权证纠错1083户、林地1669宗、林地面积1218亩,补办林权证1086户、面积2315.25亩,调解林权纠纷4件,调处成功率100%。扎实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参加保险面积64.3万亩,参加户数22.98万户。积极培育林业新型经营组织,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5个、家庭农场11个,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2000户,合作组织经营的林地面积12000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着力打造“万亩林亿元钱”升级版,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2014年实现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业产业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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