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叫王xx,简阳市石板凳镇xx村人,身份证号511027197xxxxxx1,,2012年11月,我和朋友合伙在成都市金牛区蓉北商贸大道开了一家汽车租赁服务部,主要业务就是把社会闲散车辆整合,租给有租车需求的人。
2013年6月,看见租车需求还比较大,于是就去某4S店买了一台大众朗逸车子,车牌号为川ABxxx9,一切手续完备后,我们投入了运行。10月份的一天,一个约20岁出头的小伙子和他朋友前来租车,给了一万元租车费和押金后签下合同,随后把该车开走。过了几天,约定的租期就到了。他顺利的归还了我们的车子,我检查车子后也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就退还了他剩下的租金。可是第二天我才发现车上没有行驶证,给他打电话,他手机关机,我也毫无办法。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觉得没有行驶证很不方便,于是带着车辆手续去成都交警二分局补办行驶证,却被告知该车有盗抢记录,办不了证。我顿时懵了。又过了几天,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自称是什邡市刑警大队的,说有人报案,川ABxxx9 被盗。我更是懵了,明明车子就在我手里,怎么会被盗呢?我于是到了什邡市刑警大队,找到了负责此案的张勇警官,随后他通知了报案人过来核实指证。我一看他们一共四五个人,一个都不认识,他们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借款条子和行驶证,说前几天有个自称叫王xx的人以该车作抵押向他们借了肆万元钱。我看了下上面落款是我的名字,但我从没有向任何人有过借款,借条上的字迹也明显不是我写的。张勇以及另外几个警官也来核实,的确不是我写的字,很显然,有人冒用了我的名字。也就是说我跟他们没有任何经济瓜葛。自此,所谓的“盗抢案”,真相大白。
我当即要求他们撤案,他们却叫我给 四万元欠款,我据理力争,明明不是我借的,凭什么叫我还呢。随后又去找过什邡刑警大队多次,并提供了我们的车辆档案,营业执照,购车发票,合同等手续,叫他们撤案,可他们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此事至今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们也早已被迫停止了租车业务,每个月还还车贷,很困难。前不久我又去电德阳市纪委反应此事,什邡刑警后来给我电话,估计是迫于压力,,他们可以撤案,但必须还人家的借款。我就纳闷了,我若犯了法,你刑警大队来抓我就行了,如果我没有犯法,这就是冤案,这子虚乌有的借款为何要我来偿还。最后扔了句话,说你要上访举报随便你,他们就这态度。
在此,我郑重举报什邡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不认真履行职责,对一个公民的正当诉求推诿搪塞,应该立刻撤销莫须有的盗抢案,切实保障一个守法公民的合法财产。
举报人:王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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