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晶晶(化名)对我的举报完全是诬告。”2014年11月13日,时年61岁的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原副区长李春恩在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李春恩口中的彭晶晶,现年26岁,国家级高级茶艺师,被誉为“中原茶仙子”。2014年11月6日,彭晶晶开始在网络上实名举报李春恩,称自己遭其“逼婚”。(2015,1,20“中国经济网”《河南信阳61岁官员拜师25岁茶艺女后逼婚》) “彭晶晶(化名)对我的举报完全是诬告”,此时此刻的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原副区长李春恩的话,看起来底气十足;因为底气十足所以此前还报过警,致使26岁茶艺女两次被警察带走,且后一次竟被刑拘投入看守所半月之久;茶艺女“身正不怕影子斜”所怕何来,于是和家人一起,在网上实名举报“李春恩拥有巨额财产,生活作风腐化”;没想“仅一个月后的2014年12月10日,河南省纪委宣布,信阳市平桥区原区长级干部李春恩(正处级),因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而其之所以接受组织调查,竟被证明“涉嫌违纪的问题中确有‘生活作风问题’”。说明啥?说明李大区长的“屁股”本来就是“湿”的。 家乡有个比喻叫做“屁股湿答答”,说的就是“不干不净”,看来李大区长就是这样的人。既然“涉嫌违纪的问题中确有‘生活作风问题’”,而他和茶艺女之间并没有发生过什么,不正说明原来就是“屁股湿答答”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说明是“旧病复发”?所以从最初的“拜师”看,不说明当时就有了邪念?而接下来爱好收藏古董字画的他,“偶尔赠送她(指茶艺女)一些”,“2014年4月初,李春恩因身体不舒服,到信阳市平桥区医院检查,请彭晶晶陪同”,及至转了院后“一直和彭晶晶不断联系”,不说明他就想吃这块“天鹅肉”?直至有一天,“李春恩来到她的茶室,从口袋中拿出与前妻的离婚证拍在茶桌上对彭晶晶说:‘彭晶晶,你单身我也是单身,我追求你,你今天必须得和我结婚。要不做我情人也行,不行就得给我60万’,被拒绝后“把离婚证留下,让彭晶晶仔细考虑考虑,想通了再去一起办理结婚证,随后离开茶室”,不说明按捺不住了?正因为如此,“徒弟”给“师父”下“最后能牒”了?而于其中,“要不做我情人也行”,不一语道破天机?呵呵,搞来搞去就是为了得到茶艺女的身体?所以不结婚做情人也行?不打自招了?竟不想想自己已经一把年纪? 看这则报道时,心中还有一句话跳出,那就是“61岁官员逼婚茶艺女”,关警察毛事?因为这是此案的重要一笔!李大区长说涉嫌诈骗就“涉嫌诈骗”了?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警察就可以“进入屋内用手机拍照”了?想带走就带走了?想刑拘就刑拘了?如果不是“2014年11月10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对彭晶晶涉嫌诈骗一案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茶艺女因为不答应与李大区长结婚或做情人,就得有“牢狱之灾”了?信阳市浉河区不是共产党的天下,不是依法治国的地方,竟是李大区长的天下?而从李大区长最后“因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结果看,不说明“屁股湿答答”的人照样在那里“横行天下”?不说明“屁股湿湿答答”的人,照样在那里“我的地盘我作主”,“顺我者昌,逆我者亡”?2014年还这样? 我写这篇文章,并非仅仅对于李大区长的所作所为表示愤慨,而是想说明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为啥那些本来就“屁股湿答答”的人,竟以为自己是一个“干净之身”而有恃无恐?为啥他们根本就没想,这样的事绕来绕去要绕出事来的,最终要把自己绕进去的?且本来这么一件无耻加无赖的事,为啥在他们手中那么“顺”、那么“理直气壮”?如果李大区长当时摸过自己的“屁股”,发现是“湿”的,他还敢这样?甚至到了最后,竟闹出“向河南省纪委巡视组提出调查请求,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的笑话来?还有,为啥本来就应该保护人民群众的警察,却偏偏成了倒行逆施者的帮手,跟着他的“屁股”转?就因为此人曾任常务副区长?再还有,为啥这样的官儿那么经不住举报,一下子就来了个面目全露?说来说去,不说明在这样的地方,官场生态早就出了问题?不说明这样的党员领导干部,早就该进入纪检监察部门的视野?但为什么不? 61岁官员逼婚茶艺女咋不摸摸“屁股”?答案不有一串?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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