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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南江籍13岁女孩为父讨薪坠亡续:89万拖欠款已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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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新闻网巴中1月20日(记者 余开洋 陈连波)1月19日,巴中市南江籍13岁女孩为父讨薪,从河北省冀州市的一栋新建16层高楼坠下身亡(四川新闻网曾报道)。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巴中市及冀州市两地政府的高度关注。2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该事件已基本得到解决,工程方已将拖欠的89万元打入冀州市住建局公共账户,相关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巴中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为受害人提供法律帮助。一方面,由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王晓林主任带队,由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三级援助律师组成的律师团,赶赴河北冀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了解真相,依法维权。另一方面,巴中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工作小组,积极为讨薪坠亡女孩家属提供相应帮助和法律服务。同时,南江县组建了由司法、人社部门及八庙乡干部组成的工作组赶赴河北冀州,依法为在外务工的南江籍农民工提供相应帮助。
  据巴中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李大海介绍,19日下午6点左右,他们得到通知后,于20日上午9点钟到达河北冀州,首先赶往了工人们的居住点与他们见面并安抚家属情绪。随后,与当地政府及时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为在外务工的巴中籍农民工提供帮助。
  冀州市政法委王秘书长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事情发生以后,冀州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处理此事。目前,开发商、承建商等已经表示了诚恳道歉;同时,通过多方沟通和交流,已于20日凌晨将余下的89万元工程款(含工资款)打到了冀州市住建局公共账户。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凭身份证和工资表等相关证明,到冀州市住建局领取工资。针对小女孩坠楼事件的善后工作,也正在展开。
  针对此事,巴中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副主任王晓荣表示,非常理解讨薪人员的无奈,但希望农民工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首先应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求助,也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和政府部门反映,还可以向当地农民工维权中心寻求支援,“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酿成一些不必要的悲剧。”
[编辑: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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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司法局温馨提示:希望各位南江籍农民工工友在务工期间遇到恶意欠薪,意外工伤及劳资合同纠纷等问题时,首先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求助;其次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反映,也可以拨打全国法律援助咨询电话:12348(拨打南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请在加拨区号:0827)。

发表于 2015-1-21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5-1-21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好样的。从这次事件看到,制度不完善,用小孩子生命换回来的工程款都是血的教训。

发表于 2015-1-21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县两级做得好,百姓感谢你们。

发表于 2015-1-2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待这件事的观点不一样,我认为父母怎么会让一个13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瞎掺和?
我是他父母的话绝不可能说出以为女儿是吓唬开发商这样的话。
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看到女儿上了楼顶,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他钱要到了快点下来。
作为农民工要钱难我理解,但作为父母让13岁女儿掺和讨薪我谴责。

发表于 2015-1-2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政府(包括河北当地政府)对待这件事我要点赞。

发表于 2015-1-2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wqm1122 发表于 2015-1-21 12:05
我看待这件事的观点不一样,我认为父母怎么会让一个13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瞎掺和?
我是他父母的话绝不 ...

这不叫瞎掺和吧,毕竟那么大一笔钱,影响了几十号农民工的生计,当然13岁的小孩肯定也会知道此事,所以才导致此严重后果;
当然做父母的也负有管理责任,同时还不排除有教唆之嫌,但这都不能算做此次事件的主因;
同时还得谴责、追究当地政府的不做为,农民工的血汗钱可以连拖两年,期间藐视底层的多次意见反馈,如石沉大海;

发表于 2015-1-21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

发表于 2015-1-21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郑雄长 发表于 2015-1-21 12:44
这不叫瞎掺和吧,毕竟那么大一笔钱,影响了几十号农民工的生计,当然13岁的小孩肯定也会知道此事,所以才 ...

真正怎么回事可能也只有父母心里明白了,我也怀疑有教唆之嫌,据新闻报道小孩在楼顶有2个多小时才跳的,父母以为这样可以逼钱吗?
我也有孩子,也有生活非常无奈的时候,但我没有告诉他不想影响他学习。不关钱的多少或者不是讨薪,我认为让13岁的娃娃参与大人这些事就是瞎掺和。
我认为绝大多数父母不会让孩子(有民事行为能力除外)参与大人的纠纷。
现在钱虽然要到了,但是留下一辈子的遗憾!
发表于 2015-1-21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故意拖欠民工工资的领导和相关负责人 严厉打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14:32
拖欠不可怕,没钱我理解,昨天死人你今天钱出来了,有钱不给,恶意拖欠,吃拿卡要的管员,死全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16:39
十三岁的女儿本应该在学校,为什么会在工地,如此的父母,如此的包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16:44
是不是他亲生的女儿、十三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 16:44
是不是他亲生的女儿、十三岁、、、、、、、、、、、

发表于 2015-1-21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伤痛

发表于 2015-1-21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九万!一个小姑娘的生命代价!工薪成血债,建筑商们,你心安吗?良心何在?公理何在?农民工讨薪路上又一悲剧。令人深思!地方政府人性化的法律援助如雪中送炭,让人从悲情中感到一丝温暖。社会的公平正义靠法治,你们为农民工鼓与呼,就是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好样的!值得点赞!
发表于 2015-1-2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代价太大了,强烈谴责恶意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2 20:44
傻!一家人都傻!

发表于 2015-1-23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出人命很难得到解决!这是中国的通病!亡羊补牢晚了,必竞一条鲜活的生命去了。应该追究当事方的责任才公平,钱要了事情就了了?就看政府执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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