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76|评论: 0

[泸州杂谈] 四川泸州规范校外托管机构 在职教师禁参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1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2月1日起,《泸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文件对泸州市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受中小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中小学生提供用餐、休息、看护等服务的场所,如“午休班”、“托管班”、“接送班”等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规范,进一步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托管机构正常经营秩序。
  市场现状
  家长无奈选择校外托管
  近几年,随着教育教学环境改善和竞争加剧,很多家长面临着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的两难境地。因此,家长们对校外托管需求也越来越大,但市场上良莠不齐的托管机构却让人有些无从抉择。
  在泸州各区县中小学校,特别是在城区各大学校周边,托管机构多不胜数。1月19日中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江阳区丹青路的某学校门口发现,就有七八个举着不同托管牌子的工作人员。


原文链接:http://www.cdjdedu.com/new3/2015/0121/133.html?1421827671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