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小区门口处贴起告示,说安岳教育局批准了在天赐花园小区内正对正大门的一栋开发商修的商品房办一所幼儿园,取名叫爱乐幼儿园。
该幼儿园从选址到安岳教育局单方面批准,并未通过安岳县天赐花园业主同意,再次在此重申:该小区的一切产权属于每一个在天赐花园的业主所有,包括土地及附属设施、公摊面积。 从表面上看,是方便了我们小区的小孩上幼儿园,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居住小区内办幼儿园,存在很多弊端。
(1)天赐花园小区内现在用于开班幼儿园的房屋,以前在建设时并没有得到很好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并不是作为幼儿园房屋建设使用),相当于是将一栋闲置房改建成幼儿园;由于经济利益关系,开发商也不会给幼儿园留应有的活动场地,这样造成小区内幼儿园的先天不足。因而小区内的幼儿园一般只具备教学和生活用的房间,基本没有室外活动场地,不利于幼儿的健康和成长。如果将该房屋前的小广场坝子转用作该幼儿园的室外活动场地,是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小区业主有权制止。
(2)天赐花园小区内的幼儿园,小孩的来源并不限于小区内。一个小区内的幼儿并不能完全满足幼儿园的招生规模,部分甚至大量的幼儿来自小区外。家长的接送给小区的管理带来了不便,甚至带来安全隐患。而且现在大多家长用汽车接送小孩,造成小区内的交通拥堵,而且拥堵往往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期,给小区的居民造成极大的不便。天赐花园现在准备开办幼儿园的地方恰好位于本小区正大门进门处,(注:本小区共两个门,该正门处是小区内业主现有的几百辆私家车的必经进出通道;小区的另一处侧门主要是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的必经进出通道)在学生上学及放学的阶段,无论是家长步行、还是骑车、甚至开车,均对小区业主的进出造成极大的阻碍。在此,若安岳县教育局法人代表愿意因为批准在本小区内设立幼儿园,造成了对小区原有秩序的影响,给予业主必要的经济补偿,并且承单因为业主车辆进出无法预见性的车辆与幼儿乱跑乱串发生接触的后果等,签字盖章并公证后,方可办学。反之,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不受损害,我们业主不允许在不适宜办学的地方进行办学。
(3)幼儿园的教学及其它活动,可能产生噪音等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问题。在幼儿园的告示上说的用什么隔音材料进行装修等,我觉得这个幼儿园无论怎么隔音,也隔不了所有噪音。如:教室里播放音响电视的声音,老师上课戴着话筒讲课的声音,孩子的哭闹声。就更别提在小区大门口的小广场的户外活动的声音以及举行什么六一儿童节、亲子活动之类的声音了。
(4)小孩及家长带来的环境污染,如吃零食的垃圾、车轮带进的泥土等。
不是我们业主不进人情,我们支持合理合法办园,我们既支持安岳教育,但我们也要维护作为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在的小区物管因为种种行为,现目前小区内很多业主都拒交物管费,如该商业幼儿园要办,那么我们业主就不再缴物管费,且有权利过问幼儿园占用全体业主的土地、侵犯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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