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村支部换届时,陈昌茂因为不与乡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还有十分严重的经济问题等...因此而落选。
1、2010年全村人民群众积资修乱石膏(小地名)片石路的积资款18万多,当时修路只支付了4万余元,下剩14万元,是全村老百姓的血汗钱。诉求了四年之久啊!至今没有任何哪 一级领导给我们老百姓讨个说法。
2、2011年3月3日,渠县人民检查院没收了陈昌茂4万余元赃款(是五保户方术林、李才俊生活费。村上新增面积粮食直补款60亩,市县对陈家村修建学校的下拨款。)检查院经办人:周延军 电话:13882837038
3、更为可恶的是连渠县人民检查院没收赃款的收据拿来再次做入了他的支出帐,反而他还要倒收12万多。(原老帐包括他的假发票都算数,也应该退出13万之多。)
4、2013年村委换届时,陈昌茂用两个同名不同龄不同社的农村户口享受了双重选举和被选举权,更为严重的是隐瞒身份信息,他自己是非农业人口,欺骗上级,蒙骗群众,违背了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乡人大主席吴云志的精心设计和直接操纵下混选村主任成功。
5、任职后伙同乡党委书记余松明,安排国家工作人员王双全,不知前情、不知民意、不作调查,于2014年3月11是起,从陈昌茂任村支书的9年帐(2002年--2010年),打散篡改,重做假帐。(一切以陈昌茂的旨意为准)
问题诸多,暂不一一列举,一言难尽,特请上级有关部门核查帐务便真相大白,一个明明有经济问题的陈昌茂被乡党委删除了候选人资格,然而隐瞒了身份信息和双重户口等他人操纵骗选村主任后,乡党委又是怎样审查通过了的?又是怎样把的关?这样的人真的还能当村主任吗?还够格当一名共产党的干部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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