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王军,身为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在平时生活中贪杯好色,好赌成性,债台高筑,这样的人居然在此次市中区公安分局的升职提拔中被选定为提报人选,出于对公安系统负责及市民对干部提拔监督的责任感,在此将王军同志在公安系统中的所作所为略表一二,希望公安局领导核实。 王军在进入公安系统的时候,由于弟弟因故意伤害罪做过劳,政审的时候通过送礼行贿等方式,隐瞒具体情况,加入了公安队伍,在城东派出所工作的几年时间里,徇私舞弊,对违法人员徇情枉法,收受违法人员亲属的财务,然后通过职务之便为违法人员开绿灯,不处罚或免于处罚。对辖区内的赌博、色情场所不予处理,每月收受违法场所上交的好处费,充当违法经营场所的保护伞,在公安系统对违法赌博、色情场所进行打击整治行动的时候,给涉案场所通风报信,对行动中抓获的人员予以私放,从中牟取私利。 在平时生活中,王军长期出没于各个夜场、夜总会、娱乐场所,灯红酒绿、并与多名已婚或未婚女子有染,生活作风堕落。而且嗜赌成性,因赌博导致债台高筑,四处借债偿还赌债,同事、朋友、亲属间屡见不鲜,多则几千上万,少则三五几百,并且基本未曾归还,其人品低劣可见一般。 综上所诉,王军此人实在不适合担任国家执法机关的任何职务,甚至其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老百姓对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信任,敬请公安局领导三思。 由于怕遭受打击报复,本人就不具实名了,如有必要,后期本人会将王军在城东派出所所做具体事例上传网络,以备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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