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6.3636360168457px] “老弟”一词已成为社交场合拉近关系、表示亲密的常见称呼,但发生在仪陇县土门镇的一起斗殴中,原因竟起于这一声“老弟”。仪陇男子刘某因为在KTV喝酒时被别人亲切地称呼老弟,而将人打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6月26日晚,刘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仪陇县土门镇东仪街某歌城“666”房间唱歌,23时许刘某等人到“888”房间串台喝酒,因景某称呼刘某为“老弟”招致刘某不满而起争执。随后刘某将景某叫至歌城大厅内对其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刘某用啤酒瓶打砸景某头部,并用砸碎的啤酒瓶颈将景某捅伤,致景某轻伤二级。
经仪陇县法院审理,鉴于被告人刘某坦白认罪,主动向被害人赔偿1.8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最后判处被告人刘某一年有期徒刑。(仪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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