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价格,从当年较第一笔款的时候到现在,整整5年还多。从2009年12月1日的综合成本估算价格表1644.78元/平方(当时会理最好的商品房均价2100左右),到2010年11月会理县改善型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致各位建房户的公开信中估算价1755元/平方,再到现在的分房价格2150每平;会理县改善型经济适用住房委托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一年(各业主委员会开工日期有先后),现在整整5年有余,而会理县改善型经济适用住房委托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一年(各业主委员会开工日期有先后)。为什么要让业主来承担工期拖延的后果,那谁又来为我们分担这几年的损失!!???政府不是一向实行责任追究制吗!??难道普通职工就追究责任,而领导就不予追究吗!!???这不是严重的官僚主义吗???四风就是这样整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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