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5
犹豫家庭小矛盾,我老公去公安局熟人处仅仅报了我的身份证号码,就查询到了我这几年的开房记录,有两处他觉得可疑之处,第一是一四年五月一日,在平昌新华宾馆处有开房登记记录,幸好哪天是个节日,我记得很清楚,相邀几个朋友出去旅游了,老公本人在内,我也很疑问是谁盗用了我的身份信息。可疑二:七月底在平昌金豪酒店开房记录,当时我没有想起来,老公质问我,让我给个理由,不能说不知道,几经思量终于想起那天公司开年中会议,那天会议中途午休,公司同时来了好几间房间休息,我们全公司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我自问对得起天地,老公见无理由,就搪塞我说是无意中去查了?
请问平昌县公安局,隐私是这么无意有意就可以查的吗?
结婚这么多年,这就毁于一旦,我还能相信谁?我们正在离婚协商当中,恭喜这些罪魁祸首的单位,你们的能力实在是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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