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含山县纵火焚烧居民合法房产 暴力违法强拆豪夺地皮开发房地产
房屋有土地证、房产证手续齐全的合法房产,被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拆迁办当作违章建筑,用一把熊熊燃烧的烈火将房屋及室内家具、物品焚烧,然后强拆。经过一年多的信访路,房屋主人刘涛华尚未讨回分文赔偿。
该处房屋位于含山县城东门太平集126号,占地面积352.4平方米,前后面有院落。刘涛华有房产证、土地证、土地出让金发票、过户手续批件作证,证明地皮和房产归刘涛华合法持有。
含山县房地产管理局2006年1月9日颁发的《房地产证》私字06000039号显示,房屋主人系刘涛华的丈夫方先生,三间均单层房屋,建筑面积分别是48.62、96.51、55.60平方米。
2005年12月26日,含山县国土局给方先生颁发的土地证面积为352.4平方米,用途是住宅,使用权类型是划拨。对此,刘涛华有证据证明是交过土地出让金,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只差发证这一步。刘涛华说,办更手续完全具备时,具办人含山县国土局时任地籍股熊之美股长说老方太抠(不送礼),卡着不给换证。
土地是因刘涛华一家返乡后无居住房屋,从含山县环峰镇鼓楼居委会居民李家手中于1994年购买的全民集体宅基地。土地出让金发票显示,1994年6月15日缴纳土地出让金2617.60元,1994年6月22日缴纳土地出让金5758元,合计8375元。
2013年底,含山县打起刘涛华这块地皮主意,勾结开发商开发房地产。趁刘涛华和丈夫在北京做生意期间对刘涛华的房屋进行放火焚烧。
放火是在2014年7月初的一天下午,群众面对熊熊燃烧的大火不知所措,报了火警。救火车赶到救火。接着,就被推倒围墙拆毁门窗、室内物品被盗抢。
刘涛华说,“我们知道是县政府拆迁办和开发商放的火。多次向公安局报案查凶,公安局推说让我找县政府,县政府推说“不是我们干的,你自己要调查啊!”拒绝处理问题,问题一直拖至今日(公安局有报案卷宗)。
2014年10月10日开始,我们一直向有关领导反映问题,但无人问津。
受害人强烈要求,退还我的土地(政府260多万元一亩卖给的开发商),毁我的家园给予赔偿。同时,严查指使纵火焚烧我家园的政府官员和开发商,追究他们的纵火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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