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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政府侵权,私拆民宅,请求解决”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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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口镇望江社区
关于“政府侵权,私拆民宅,请求解决”一帖的回复
1、信访人肖汉芳系肖大平父亲,肖大平与杜凉英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并约定男到女家落户。由于夫妻感情破裂,于2008年由平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08)平昌法民一初字第577号]判决书判决离婚。判决如下相关事宜:2007年8月因修建风滩电站库区建设需要,肖大平修建于江口镇望街居委会五组177.24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由风滩电站拆迁补偿安置办公室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费41512.4元(含房屋附属设施补偿747.2元),肖大平、肖汉芳分得20756.2元,房屋归杜凉英所有,杜凉英向肖汉芳、肖大平支付房屋分割款后,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由杜凉英行使。
2、肖大平与杜凉英名下有一子女,子女由杜凉英抚养,由于肖大平未支付抚养费导致杜凉英一直未支付肖大平父子房屋拆迁费20756.2元。
3、2015年1月26日,法院强制执行冻结杜凉英帐户,现20756.2元留存于法院帐户,已通知肖大平父子前往法院领取,但本人一直拒领。
4、因防洪堤拆迁,法院判决书认定房屋为杜凉英所有。通过协商,望江社区与杜凉英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现房屋已拆除。
5、信访人肖汉芳反映政府强拆一事情况不实,房屋拆迁事宜与肖大平、肖汉芳两人无关。
江口镇望江社区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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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1-28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回复及时、明白、清楚。原来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房屋不属于楼主,而且是抗洪减灾拆了的,可以理解的行为。楼主有其它诉求的话,可以直接与当事人协商,或通过司法解决。

发表于 2015-1-28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已明了喽。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房屋不属于楼主,而且是抗洪减灾拆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19:12
望江社区回复,你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当初法院判的抗洪拆迁是肖大平及杜凉英各补尝款两万多,可那时抗洪拆迁就没拆迁,也就都未领到赔偿款,现在政府拆迁也就应由肖大平杜凉英各一半。可现在肖大平不知情就把房子拆了更未看到赔偿款。

发表于 2015-1-28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觉得回复不实。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8 21:09
现在我无房住,我现在要我的房子,法律程序肯定得走。

发表于 2015-1-29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回复及时、明白、清楚,法院都裁决了的,就不要再闹了

发表于 2015-1-29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回复及时、明白、清楚,法院都裁决了的,就不要再闹了
发表于 2015-1-29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20.36.x 发表于 2015-1-28 22:14
对于以上信访……或者就不能称之为信访的言论,有一下几处不实
其一:房屋的判定为杜凉英与肖大平共同所有 ...

肖家与杜家,都出示法院《判决书》给大家看看,就可以参与讨论了,现在双方各执一词,真假猴王难分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30 11:37
感谢人民政府和党对此事的公平解决,谨转述肖汉芳与爱人孙开春两位老人的感谢语:谢谢党和政府对此事的认真态度和公平合理解决,你们真诚为民,快捷公正的办事态度和效率让我们老百姓心里踏实。也感谢政府和大家的关切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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