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网络上报道了安徽某交警雨中举电缆两个多小时让车辆平安通过。通过搜索,找到以下文字。
“2015年1月27日,安徽省芜湖市,交警潘志俊在市区两站广场执勤时,发现东侧联盛广场路段异常拥堵,便立即前往察看。步行至50米处后,潘志俊发现原来是一条电缆线半坠地面横跨在路中间,挡住了过往车辆的通行。考虑到多家公司难以在短时间内到场处置,而电信光缆可能没有断,不能被车辆碾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小潘立即站上隔离花坛用手举着沉甸甸的电缆,并空出一只手来指挥过往的车辆有序通行,有大一点的车辆通过时,他就踮起脚举高电缆线。看到小潘举着电缆的动作越来越吃力,附近商户纷纷拿来扫帚、梯子、绳子等工具协助小潘。过往的不少车辆通过时,司机十分感动,不时鸣笛表示感谢。上午10时许,小潘和同事已经站在小雨中托举了2个半多小时,电缆管理单位施工抢修人员终于赶到,将垂落的电缆线进行了处理,使得道路恢复畅通,车辆正常通行。”
交警在我的心目中,不是这个样子的,他们应该是:拿着相机,带着小本子,大街上贴罚单的。
交警在我的心目中,不是这个样子的,他们应该是:骑着摩托,开着闪灯,大喊“靠边靠边”“快点开走”
…… ……
看到这样一名交警,我突然感到,我是不是对他们的印象有点偏激了。我们泸州的交警也有很多下雨天在执勤,在指挥交通。
每天早上8点钟,甚至更早一些,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顶着小雨、吸着雾霾,在沱二桥、在市政府、在电信商城、在百子图广场。
感谢这一条报道,让我能够认真的对这些每天为我们付出的交警们道出心中的感谢。同时也为以前对他们的种种误解和丑化说声“对不起”。
同时也希望,酒城好交警的形象早日出现在网络上,为酒城,为酒城交警树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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