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泸州出台了《关于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泸州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建立并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各业务主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互联共享。 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 《意见》要求,要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研究协调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等,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 市本级先行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登记职责进行整合,明确市本级和三区事权职责分工,逐步整合林业、农业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泸县作为试点县,要按照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加快对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调整整合。其余区县力争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职责的调整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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