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户 1. 申请开户,可以分为自然人客户和法人客户 2. 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签字确认 3. 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4. 申请交易编码并确认资金账号 交易编码是客户和从事营业的交易会员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由12位数字组成,前面4位表示会员号,后面8位表示客户名。 监控中心应为每一客户设立统一的开户编码,并建立统一开户编码与客户在各期货交易所编码的对应关系。 二:下单 1.常用交易指令 (1)市价指令,指按当时的市价即可成交,一旦下达不可更改或者撤销。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下达时候必须指明具体价格。 (3)停止限价指令,指当市价指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限价指令予以执行 (4)止损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先???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5)触价指令,指当市场价格到到指定价位时候,以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6)限时指令,指要求在某一时间段内执行的指令,否则自动取消。 (7)长效指令,指除非成交或者由委托人取消,否则持续有效的交易指令。 (8)套利指令,指同时买入和卖出两种或两种以上期货合约的指令。 (9)取消指令,将某一制定的指令取消的指令。 2.指令下达的方式 (1)书面下达 (2)电话下单 (3)网上下达 三:竞价 (1)公开喊价方式:连续竞价制(欧美期货市场)与一节一价制(日本) (2)计算机撮合成交(国内期货交易所):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开盘集合竞价有几个竞价产生,在每一个交易日开始前5分钟内进行,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在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后面的竞价交易。 (3)成交回报与确认 四:结算 1.结算的概念与结算程序 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账户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名称 分类 内容 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 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期货公司)的专用结算账户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会员在交易所(期货公司)的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经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结算程序流程: (1)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 (2)期货公司对客户的结算 2.结算公式与应用 (1)结算价:是当天交易结束后,对未平仓合约进行当日交易保证金以及当日盈亏阶段的基准价。 (2)开仓,持仓,平仓 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公式以及应用 (3)计算准备余额的计算公式 当日??算准备金余额 = 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余额 + 上一交易日保证金 - 当日交易保证金 + 当日盈亏 + 入金 - 出金 - 手续费(等) (4)当日盈亏的计算公式 当日盈亏 = ???[(卖出成交价 - 当日结算价) * 卖出量] + ∑[(当日结算价 - 买入成交价)* 买入量]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当日结算价) *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 - 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5)当日交易保证金 当日交易保证金 = ∑[当日结算价 * 当日交易结束后的持仓总量* 交易保证金比例] 期货公司对客户的结算 (6)平仓盈亏的计算 平仓盈亏 = 平历史仓盈亏 + 当日平仓盈亏 平历史仓盈亏 = ∑[(卖出平仓价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卖出平仓数量]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 买入平仓价) * 买入平仓量] 平当日仓盈亏 = ∑[(当日卖出平仓价 - 当日买入开仓价)* 卖出平仓数量] + ∑[(当日卖出开仓价 - 当日买入平仓价) * 买入平仓量] (7)持仓盯市盈亏和浮动盈亏的计算 持仓盯市盈亏 = 历史持仓盈亏 +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 = ∑[(当日结算价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买入持仓数量]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 当日结算价) * 卖出持仓量]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 ∑[(卖出开仓价 - 当日结算价) * 卖出开仓量] + ∑[(当日结算价 - 买入开仓价) * 买入开仓量] 浮动盈亏 = ∑[(当日结算价 - 成交价) * 买入持仓量] + ∑[(成交价 - 当日结算价) * 卖出持仓量] (8)保证金的计算 保证金占用 = ∑[当日结算价持仓手数* 交易单位 * 保证金比例] (9)客户权益和可用保证金的计算 客户权益 = 上日结存 ± 出入金 ± 平仓盈亏 ± 浮动盈亏 - 当日手续费 可用资金 = 客户权益 - 保证金占用 (10)风险度的计算 风险度 = 保证金占用 / 客户权益 * 100% 五:交割 1. 交割的概念:期货合约到期时候,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解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2. 交割的作用:交割时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性的制度保证,是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 3. 实物交割方式和交割结算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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