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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小冯

[民生杂谈] 控诉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林业局的罪恶:一套房子的血泪!(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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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2-4 17:06 |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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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发表的主题 Ta发表的回复 Ta发表的日志 Ta发表的相册 Ta分享的资源 Ta所加的好友 Ta的个人资料 其实在这上面说这些没有多大的意思,现在依法治国,直接可以诉诸法律、对薄公堂来解决就行了,偏偏我们现在很多东西都要依靠舆论压力、依靠行政手段来解决。
:handshake

发表于 2015-2-4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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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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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头山123 发表于 2015-2-4 15:36
林产品公司可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老百姓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吗?请住建局回复!!!

交纪委;P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98年我在林产品公司卖了一套房子,简单装修了一下,母子三人就这样将就住下。谁知恶梦也随即开始,1999年林产品公司要修建4号综合楼,需要拆迁我所住的88个平方的房屋,条件是以旧换新,并签有合同,多出的平方另付钱,并在平昌县公证处公证。而林产品公司并没有按规定的时限交房,当时我的丈夫在93年刚29岁就逝世,留下二个小孩需学费上学。我们一家人还要生计,我实在无法在家无期限的等下去,加之没有经济来源,只好外出务工。在走之前我就把所需要的钱都已算好,加上我原住房时所花费的装修费用一并补偿给我,与多出来的平方需要另付的钱刚好持平,就不差钱了。所以不存在像林业局网上所说的那样我还下欠房款的说法。还有就是林产品公司说要给我装修,其实根本没有装修就把应该赔我的房子卖了的,所以更不存在说下差钱的事实。
由于当时的通讯没有现在发达,我回平昌时,林产品公司就将本应该属于我的房子卖给了他人,(请问一下有没有这种道理,你们林产品公司没有按时完工,我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外出务工了,你们担误工期不说,最后还把属于我的房子卖掉?还把责任推给我)。
我回家一看,家没有了、房子没有了,只剩下孤娘寡母三人。我用5毛钱一张的人民币,装了半蛇皮口袋的钱,买的房子就不属于我了!就这样给我卖了!我放声大哭,跑到房顶想跳楼,就在我准备跳的那一瞬间,我想到我的孩子。哪个照顾他们?我那么辛苦买的房子为什么让别人卖了?我想不通,不行!我要为我的儿子活下去,我得要回我的房子。所以我四处借钱打官司,官司赢了却没有赢回房子。这么多年一边打工供孩子上学,一边想尽办法想讨回我的房子。这一路的艰辛又有谁知道!很多次我都在梦中哭醒,更惨的是,我半夜哭的时候,被我的长子看到了,他担心我养不起他们,怕我压力太大,还要想办法凑钱租房,结果他大学都不肯去读。
各位说我能放弃要回我的房子吗?放弃我的合法权益吗?我能心甘吗?
走到哪个部门,总是说好听的给我听,说什么会解决的!其实就是连哄带骗的拖。终于等来到了阳光问政,当时林业局和下属单位都说得很好,让我不要给阳光问政打电话。我再次相信了他们。
在2015年1月我到林业局办公室时,林业局局长吴彩堂说:“让我先出一部分钱出来买房子,如果不出钱,就等经济适用房,但是经济适用房还没有定价,所以该赔你的房子政府没有批下来。”因为我没有钱,所以就回家了,在回来的路上越想越不对劲,明显感觉他们是在诱导我!阳光问政时你们说得好好的,怎么现在又变卦了呢?不是说今年年底前处理好吗?为什么要拖到明年!他和别的干部一样也是在忽悠我?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2009年时候当事人袁弟银也说在林产品公司3号楼上加一层楼,说得跟真的一样,他说加楼一直加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加楼,他骗我骗到都退休了。林业局说的经济适用房,又没有定价也不知道要拖到哪年哪月。这明显就是一种欺骗,根本就没想过还我的房子。还是想像以往的干部一样拖一天是一天,拖到换届就走人。
我于2015年1月28日我再次找到林业局局长吴彩堂,他就开始反脸,还骂人,骂我是孙子,是一泡屎!我质问他没有素养是事实,是你吴彩堂骂我在先,还有几个人过来围攻我、推搡我。
现在网上说在给我找房源。当然马上解决是最好的,就怕你们是说的一套,做的一套。这么多年来我被骗怕了、哄怕了、我也累了。2015年2月4日上午一个自称是林业局的工作人员的人打来电话给我说:“马上在2014年农历年前给我解决拖欠我房子的问题,你为什么还要在网上发贴子呢?”我当时就气哭了问他说:“你说了能算数吗?你自己都说过自己不能做主。”
希望林业局能兑现你在网上说马上解决拖欠我房子的承诺!
何英

发表于 2015-2-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控诉四川省巴中市平昌林业局的罪恶:一套房子的血泪》一帖给林业局的



回复: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98年我在林产品公司卖了一套房子,简单装修了一下,母子三人就这样将就住下。谁知恶梦也随即开始,1999年林产品公司要修建4号综合楼,需要拆迁我所住的88个平方的房屋,条件是以旧换新,并签有合同,多出的平方另付钱,并在平昌县公证处公证。而林产品公司并没有按规定的时限交房,当时我的丈夫在93年刚29岁就逝世,留下二个小孩需学费上学。我们一家人还要生计,我实在无法在家无期限的等下去,加之没有经济来源,只好外出务工。在走之前我就把所需要的钱都已算好,加上我原住房时所花费的装修费用一并补偿给我,与多出来的平方需要另付的钱刚好持平,就不差钱了。所以不存在像林业局网上所说的那样我还下欠房款的说法。还有就是林产品公司说要给我装修,其实根本没有装修就把应该赔我的房子卖了的,所以更不存在说下差钱的事实。

由于当时的通讯没有现在发达,我回平昌时,林产品公司就将本应该属于我的房子卖给了他人,请问一下有没有这种道理,你们林产品公司没有按时完工,我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外出务工了,你们担误工期不说,最后还把属于我的房子卖掉?还把责任推给我)。

我回家一看,家没有了、房子没有了,只剩下孤娘寡母三人。我用5毛钱一张的人民币,装了半蛇皮口袋的钱,买的房子就不属于我了!就这样给我卖了!我放声大哭,跑到房顶想跳楼,就在我准备跳的那一瞬间,我想到我的孩子。哪个照顾他们?我那么辛苦买的房子为什么让别人卖了?我想不通,不行!我要为我的儿子活下去,我得要回我的房子。所以我四处借钱打官司,官司赢了却没有赢回房子。这么多年一边打工供孩子上学,一边想尽办法想讨回我的房子。这一路的艰辛又有谁知道!很多次我都在梦中哭醒,更惨的是,我半夜哭的时候,被我的长子看到了,他担心我养不起他们,怕我压力太大,还要想办法凑钱租房,结果他大学都不肯去读。

各位说我能放弃要回我的房子吗?放弃我的合法权益吗?我能心甘吗?

走到哪个部门,总是说好听的给我听,说什么会解决的!其实就是连哄带骗的拖。终于等来到了阳光问政,当时林业局和下属单位都说得很好,让我不要给阳光问政打电话。我再次相信了他们。

20151月我到林业局办公室时,林业局局长吴彩堂说:“让我先出一部分钱出来买房子,如果不出钱,就等经济适用房,但是经济适用房还没有定价,所以该赔你的房子政府没有批下来。”因为我没有钱,所以就回家了,在回来的路上越想越不对劲,明显感觉他们是在诱导我!阳光问政时你们说得好好的,怎么现在又变卦了呢?不是说今年年底前处理好吗?为什么要拖到明年!他和别的干部一样也是在忽悠我?为什么这样说呢?

2009年时候当事人袁弟银也说在林产品公司3号楼上加一层楼,说得跟真的一样,他说加楼一直加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加楼,他骗我骗到都退休了。林业局说的经济适用房,又没有定价也不知道要拖到哪年哪月。这明显就是一种欺骗,根本就没想过还我的房子。还是想像以往的干部一样拖一天是一天,拖到换届就走人。

我于2015128日我再次找到林业局局长吴彩堂,他就开始反脸,还骂人,骂我是孙子,是一泡屎!我质问他没有素养是事实,是你吴彩堂骂我在先,还有几个人过来围攻我、推搡我。

现在网上说在给我找房源。当然马上解决是最好的,就怕你们是说的一套,做的一套。这么多年来我被骗怕了、哄怕了、我也累了。201524日上午一个自称是林业局的工作人员的人打来电话给我说:“马上在2014年农历年前给我解决拖欠我房子的问题,你为什么还要在网上发贴子呢?”我当时就气哭了问他说:“你说了能算数吗?你自己都说过自己不能做主。”

希望林业局能兑现你在网上说马上解决拖欠我房子的承诺!

何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4 22:14
何英本该得到属于自己且有房产证的商品房,为什么用经济适用房去敷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4 22:20
平昌彩堂鸡摊上大事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4 22:32
三问林业局:
第一,为什么当年未经何英本人同意就擅自卖了何英的住房???(答案:狗胆包天)
第二,为什么法院判了后迟迟不执行???(答案:老百姓弱势好欺)
第三,为什么不在同地段第面积赔偿???(答案:母子叁该吃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5 07:42
政府天天讲依法行政,结果自己却不依法。照林业局长这样说,欠人家钱,我没钱就可以不还,就是你们带坏了社会价值观啦!

发表于 2015-2-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冯 发表于 2015-2-4 11:49
说了就说了哟,还是没得下文,不知何时才能要回我的房子呢。。这种欲哭无泪的日子真的是痛苦。。

小小冯:祝你早日要回房子!

发表于 2015-2-5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林业局办的啥子事?

发表于 2015-2-5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顶!!必须顶!1

发表于 2015-2-5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顶,这个是不报不是时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6 09:30
平昌县林产公司是一家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的一切经营活动应接应法律监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法人在其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应由当事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平昌县林业局是林产公司的主管局是应承担管理责任,当年局长对林产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但也不应林业局和现任局长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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