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巴委办发〔2010〕13号)和《中共南江县委、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0〕29号)规定,组建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改局)。县发改局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规划,进行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物价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
(二)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切实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和微观事务管理。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
(三)加强价格监管,切实落实强农惠农价格收费政策,合理利用价格政策调节利益分配,积极探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改革,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抓好公共价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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