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受理县城区公交车票价和出租车起步价、运价调整申请的公告
时间:2015-02-09 16:47:18来源:作者:已有111 人读阅此信息 根据企业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44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价综〔2002〕177号)、《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的通知》(川价综〔2002〕25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和下放价格收费管理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10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受理县城区公交车票价和出租车起步价、运价调整申请,自即日起启动县城区公交车票价和出租车起步价、运价调整程序。 特此公告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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