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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争鸣] 司机肇事逃逸付代价 保险公司不赔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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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省临海市女司机王某驾车肇事后逃逸,受害人家属将王某、王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及王某的工作单位告上法庭。近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商业保险获法院支持。

    ●事故回顾:驾车撞死人后逃逸 被判交通肇事罪
    2014年2月4日晚,王某驾车不慎与受害人高某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高某当场死亡。王某没有及时报案和救治伤员,而是选择驾车逃跑。第二天上午,王某向警方投案。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针锋相对:双方对商业险赔不赔争执不休
    受害人家属找到王某索赔,王某表示,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第三者商业保险,应当先由保险公司赔偿。
    但保险公司表示,保险合同中约定了免除责任的事由,肇事者有逃逸行为,应当由肇事者自行赔偿。
    ●法庭审判:保险公司只需赔偿交强险 其余由肇事者及单位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在发生事故后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商业险内不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单位在管理车辆上存在一定疏忽,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11万元,肇事者王某个人赔偿32万元,王某所在单位赔偿14万元。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122交通网提醒:肇事后逃逸,不但是对伤者、死者的不负责任,更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在发生交通肇事后一定要保证伤者的安全,不要让他们遭受二次事故,同时及时报警,把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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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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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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