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法律条例都是在现实中去落实的,肯定会有执行的区别和难度,违规了就是违规了,要按照楼主所言,对于即停即走的车辆,难道别个交警还要挨个挨个蹲点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这样需要多少交警?如果遇上上下班、上下学高峰,那不是还要排队走,那南充交通就好看了。 楼主所言:“一是不要所有路段安装电子眼后一禁了之,一罚了之,缺少人性化。“任何东西不是靠人性来解决,就如涪江路、育英路接送孩子的都属于值得提倡的爱子行为,难道都让那么多家长停在那里等孩子,那那条路不接送孩子的司机只能从天上飞过去吗?
楼主所言:"三是对某些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停车的,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还是要给予一定的缓冲时间,比如十分钟或五分钟(从开始停车到驶离,并非是交警发现违停才开始计算,停、开时间电子眼监控视频完全可以查到)."任何事情都有特殊情况,但不是任何特殊情况都会得到特殊对待。为何高考、教师考试、公务员考试凡是过了进考场的规定时间,都一概不能进考场呢。因此,现实和理想都是有差别的。
不过,我认为相关部门的确存在改进的空间,正如楼主指出:“二是进一步规范街上各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保证做到清晰、准确、醒目、标准,尤其是对于有电子眼抓拍的地段,设置明显提示标志比如“停车行为违法”、“请立即驶离”、“电子警察监管”或“违法停车”。这个建议还是不错的。
其实,任何规定和法规,除了规定的空缺和不足需要改进外,更多的还是靠我们自身遵守,特别是关于交通,我们应做到文明驾驶,提高自身驾车素质,也反省下自己,也许有些东西就会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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