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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仅凭电子眼就实施违停处理,交警是否涉嫌违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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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0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2-11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法律条例都是在现实中去落实的,肯定会有执行的区别和难度,违规了就是违规了,要按照楼主所言,对于即停即走的车辆,难道别个交警还要挨个挨个蹲点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这样需要多少交警?如果遇上上下班、上下学高峰,那不是还要排队走,那南充交通就好看了。               楼主所言:“一是不要所有路段安装电子眼后一禁了之,一罚了之,缺少人性化。“任何东西不是靠人性来解决,就如涪江路、育英路接送孩子的都属于值得提倡的爱子行为,难道都让那么多家长停在那里等孩子,那那条路不接送孩子的司机只能从天上飞过去吗?
      楼主所言:"三是对某些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停车的,在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还是要给予一定的缓冲时间,比如十分钟或五分钟(从开始停车到驶离,并非是交警发现违停才开始计算,停、开时间电子眼监控视频完全可以查到)."任何事情都有特殊情况,但不是任何特殊情况都会得到特殊对待。为何高考、教师考试、公务员考试凡是过了进考场的规定时间,都一概不能进考场呢。因此,现实和理想都是有差别的。
     不过,我认为相关部门的确存在改进的空间,正如楼主指出:“二是进一步规范街上各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保证做到清晰、准确、醒目、标准,尤其是对于有电子眼抓拍的地段,设置明显提示标志比如“停车行为违法”、“请立即驶离”、“电子警察监管”或“违法停车”。这个建议还是不错的。

     其实,任何规定和法规,除了规定的空缺和不足需要改进外,更多的还是靠我们自身遵守,特别是关于交通,我们应做到文明驾驶,提高自身驾车素质,也反省下自己,也许有些东西就会豁然开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12:20
交通警力不够,不应该成为不按照《道法》规定来办的理由。我们对于法律要有一种敬畏的心理,他毕竟不是儿戏,只有不折不扣的执行,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理由去打折。倘若如此,那么我们还要制定这么多法律干什么呢?我们还提依法治国干什么呢?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在你们面前,驾驶人是弱者,他们不敢跟你们叫板。也不愿意和你们打官司,就像你们中某人提醒驾驶人“不要鸡蛋碰石头”。但是不要认为驾驶人就默认了你们的违法行政行为。他们在心里抱怨,当这种抱怨达到一定程度,终究会爆发出来的。

发表于 2015-2-1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就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17:36
大家要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不是为他人,维护和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最终的得益者还是你我他、我们自己。
你违章停车被罚心里很不爽,但是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过路不畅的司机你又作何感想?
楼主要求执法更加人性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罚与否,要求先予以口头警告,不能仅凭电子眼就实施违章处罚,这些意见值得在今后执法中加以改进。
但是从可操作性这个层次上来看,还有很大困难。使用电子监控一是为了保留证据,二是减少民警的人力资源。设想一下如果取消电子眼,要多少警员现场执法,目前的人力物力都还办不到。
因此说,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还只能按照现行的执法程序来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电子眼监控拍到违停受处罚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这是当事人的权利。是否能胜诉由法院判定。
处罚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在于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其实交警也不愿意处罚,要是人人都不违章,交通井然有序,大家心情舒畅,何乐而不为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20:51
其实作为驾驶人,从内心深处来说,可能没有谁愿意故意去违章,毕竟是对人对己都没有任何好处。违停了,被处罚也是理所当然,但是作为当事人,收到的违停短信是,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拒绝驶离。其理由与事实不符,这叫人心里怎么不添堵呢?如果是合理合法的处罚,肯定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从上海案例来看,交警这种处罚(车上有驾驶人未经劝离就电子眼拍照处罚)经法院认定是无效的,应该撤销的。如果我们的行政机关都能够依法办事,特别注意程序上的合法,那么就不会引起这起官司。一场行政官司,大家都费神费力,对双方有什么好处呢?其结果交警依然如此处罚,驾驶人依然如此受罚。作为自然人的驾驶人,不可能天天有精力来与有着无穷行政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资源的行政机关打官司。久而久之,也不闹了,也沉默了,只有敢怒不敢言。但是你可知道这沉默的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是失望。是哀叹。是无奈。是不再信任法律的尊严。
当然,交通警力不足,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很多地方警力与人口车辆的比例严重不足,但它不应成为懒政和违法行政的借口。国家应该采取措施,增加交警编制,提高交警待遇,改善交警装备。交警的辛苦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没有节假日,只有上班,没有下班,有时还要挨骂受气。这些作为驾驶人心里也清楚。如果,交警在处理事情的时候程序上能够规范一些,完美一些,岂不是更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22: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领略到交警所请的那几个五毛们是怎么样不讲道理的。有理说理,有法讲法。什么叫胡搅蛮缠?说不赢了,理亏了,就给人扣上一顶“胡搅蛮缠”的帽子!可见在正式执法中,你这个人还是如何的霸道!就因为你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给咱们交警脸上抹黑了!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作为国家机关的你居然把自己比作石头,老百姓比作鸡蛋,可怜你狂妄自大到何处了。要知道,你的衣食俸禄其最终来源于咱普通老百姓,咱们应该是水和舟的关系,鱼和水的关系,而并非如你所说是鸡蛋和石头的关系。如果允许你这种心态的这类人长期混迹于国家机关,我们的国家肌体迟早会被你毁坏。你主动站在老百姓的对立面,把法律当儿戏,把人民党对头,你居然还好意思充当执法者,对我们国家来说,就是一种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2-11 22:18
支持楼主观点!!!

发表于 2015-2-1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车上停车就不影响交通了,交警可能执法不规范,但这不影响我鄙视你!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22: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鄙视我,但总不能连法律也要一起鄙视吧。一个连法律都可以随意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人,还能够高尚到哪儿去吗?

发表于 2015-2-11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昵称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5-2-11 22:33
你可以鄙视我,但总不能连法律也要一起鄙视吧。

恰恰相反,是你在鄙视法律。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22: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回去好好读书,看看道法上这段话到底怎么理解,不懂的话,问问你的语文老师吧。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22: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的案例也恰恰证明了就是你们这些人在在玩弄法律,鄙视法律,亵渎法律。

发表于 2015-2-1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昵称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5-2-11 22:36
你回去好好读书,看看道法上这段话到底怎么理解,不懂的话,问问你的语文老师吧。

你语文好不认识禁停标示?乱停车即便交警不处罚你,后面被影响的车辆也会给你打喇叭,两短一长,滋到是啥意思么?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22: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有意思。请注意我们谈的话题。我不想跟你扯远了,千万不要跑题。我们在谈的是执法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22: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过的,违法停车肯定要罚,但是必须要注意规范。这才是问题讨论的焦点:是怎么样的程序去罚,而不是该不该罚。

 楼主| 发表于 2015-2-18 07: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春节快乐。春节期间,车辆这么多,都没有发生大的拥堵,当然这与交警付出有很大关系。但是同时也充分说明,如在平时,只要稍费点心,用不着过度执法,也可以达到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15-2-18 1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出来,虽然不起作用,你骂我也罢,恨我也罢,但是总要碍着你的眼。

 楼主| 发表于 2015-2-18 1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春节期间这么多违停的,平时你们那么严格执法,过度执法,你有本事把春节期间违停的车辆全处罚了。那才叫有本事。

 楼主| 发表于 2015-2-18 17: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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