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最高法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主动加大冤假错案的复查再审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二是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上下级法院“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统筹谋划、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大了对冤假错案的监督指导的力度,要求下级人民法院对疑似重大冤假错案要“一案一报”,确保逐案监督、全程监督。四是再审改判后及时依法进行国家赔偿,并协调有关方面积极做好工作安置、户籍落实、身份恢复等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善后处置效果。
这巴中市中级法院领导为什么对明显的错案推诿不处理呢?而且每天都有新理由推辞,就是不同意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审理,难道巴中市中级法院就不受共产党领导?难道巴中市中级法院就没有一个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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