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
我诉眉山市鸿通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坡区法院一审判决,上诉至贵院,本以为贵院贵为中级法院,法官法律水平更高,党纪国法意识更强,更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没想到贵院法官任然重蹈一审错误判决的覆辙,用一个错误判决代替另一个错误判决,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之离奇,堪称一绝:违约和欺诈合理,违约和欺诈合法!
一个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子,让几个副庭长级的法官审得一塌糊涂,犯下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掩盖事实真相等一系列有意无意的低级错误,错得荒唐,错得莫名其妙。
我在这里连续发了《眉山有几个法官要好歪有好歪》《恐怖的审判》《求公正,讨说法》等几个帖子,是希望引起社会各方面对这起冤假错案的关注,找出病因和医治之道,我一个人蒙冤受屈事小,法官不法事大。
我请求贵院维护法律尊严和诉民合法权益,重新审理此案。
如果我反应的问题不实,那么甘愿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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