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号,我们在伏虎镇给超市正常供货时,从警车上下来一位年轻交警,要求我方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然后就说到伏虎交警大队来处理,后来我们碰到另外一辆下乡的货车,他说没有开发单,只是给某某买了包中华烟。后来我们去了伏虎交警队,和某某工作人员交涉了几句,我说,我们停在路边给超市下货,时间也不长,主要是并没有占道,交警某某说我们是按章办事,我说我不在超市门口下货,难道我要请搬运背去,他说那不管他的事,我说你们应该划线设停车位,他说没化线之前停车,属于未按规定道路停车,我说国家宪法几年都要修改,你们执法要灵活人性化,可能是因为没有表示,某某交警就直接开罚单,罚款300元。我心想你最多也就是罚款50元。单子上说的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或者起诉,我深知民告官立案难,等于无路可走。那么我就只有不停的反应情况,希望能够引起那些领导的重视,这是我的权利!以上内容,如有虚构,不符。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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