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破了是好样的,但是忽略一个事实,就是报警当晚,警察没有出警,这是严重的渎职,打110是在万分紧急的情况下,是受害者心里的希望,是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如果当时犯罪分子是一个心里素质好,作案后并没有马上离开,看受害者报完警,没有警察出警,再一次对受害者横加暴力,我想即使案子破了,对受害者的利益也是微乎其微的!!!!大年三十,我们都理解,都想跟自己的家人朋友在一起,但是警察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既然你们选择了,就要尽职尽责,金色盾牌热血铸就,要对得起头顶的国徽。错之能改善莫大焉!!!!!!!!作为一个南江人,为了自己的家人能在一个安全,祥和的南江生活,再一次想请问报警当晚为什么不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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