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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15208246930

[群众呼声] 政府不敢管,检查院不敢查,拿他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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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1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水军万岁··~~~~~~~~~~~~~~~~~~~

 楼主| 发表于 2015-3-31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laogaibp110 发表于 2015-3-31 12:36
顶~·~水军万岁··~~~~~~~~~~~~~~~~~~~

:):)

 楼主| 发表于 2015-4-1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把拆迁款拨两万下来,他只给被拆迁者一万五,剩下的私吞了,这还只是其中一户!

 楼主| 发表于 2015-4-2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然叫嚣卖了小孩,还不止卖了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咱老百姓申个冤,真难!为什么在通江当官的贪污腐败就那么随意呢?原因就是没人管,举报也没人管,导致某些人无法无天,肆意妄为!

 楼主| 发表于 2015-4-4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的诺水河人民政府!可怜的诺水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5-4-5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4-6 14:30
他们是怎么回复的,把贪污的钱上交财政,再批评教育几句,作作样子,回去照样当村干部,照样贪污。这不免引起怀疑他的主管领导同流合污。

发表于 2015-4-6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5-4-7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标题好吓人哦

 楼主| 发表于 2015-4-7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986995894 发表于 2015-4-7 13:28
你这个标题好吓人哦

但是依然吓不醒诺水河的贪官些!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curse::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5-4-9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卖小孩事发后,河北刑警要带走朱以欣配合调查,诺水河政府千方百计力保朱以欣,阻碍警方办案,朱以欣更以绝食相威胁,万般抵赖,最终逃脱法律的制裁。

 楼主| 发表于 2015-4-9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无眼,政府无为,百姓无奈啊!

发表于 2015-4-1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为小米米椒
发表于 2015-4-1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网上所投诉的新件情况是否所实?现在的具体情况?如果你需要帮组?可以联系我们,并将相关资料送交我们.我们是维权监、只要你积极配合,相信这件事会水落石出,电话18723784110张泰
发表于 2015-4-11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快速回复#

发表于 2015-4-1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你反映的“朱以欣在2002年2月以保养孩子为名,将本村一社村民赵兴兰1岁半的男孩,拐卖到河北省邯郸市关陶县,后因公安部门查出,他便将以权压人,以借口说将男孩卖了后,给赵兴兰抵交税费”的问题,此问题已经公安机关调查了解,朱以欣在相关案件中并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二、你反映的“朱以欣在2014年又怕卖小孩的事实案发,便支使赵兴兰第三门的婆家人,欲将赵兴兰置于死地,造成赵兴兰自己用血汗钱建修的房屋不能住,现被张友灯占为己有,赵兴兰有两个未成年孩子,被张家赶出家门,不知去向,家里就剩赵兴兰孤儿寡母的无人问候,借住别人楼顶一间小屋”的问题,镇信访办经详实调查,系赵兴兰家庭矛盾,村两委虽然进行了多次调解,但效果不明显,与朱以欣个人无关联。
      第三、你反映的“朱以欣以村官职权,侵吞.克扣聂家坝村的公益林资金”的问题,诺水河片区纪工委已经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处理,对所涉及资金已追缴财政。
      第四、你反映的“朱以欣在2013年平空公路建设中,以撤迁的名义,私自占有赔偿款,假设户头多名,骗取国家和本村村民的资金”的问题,诺水河片区纪工委、镇纪委已经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和严肃处理。
      第五、你反映的“2012年诺水河镇党委书记苟雄拨给聂家坝村水渠建设款10万元后,朱以欣还向中堰有田地的村民收取每一亩50元。恢复几条堰渠,而朱以欣身为聂家坝村主要领导,他只修了五社中堰的堰头和二社的一个堰头,总共支出不超过2万元,所剩现金,全被村官朱以欣据为己有”的问题,诺水河片区纪工委、镇纪委已经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和严肃处理。
同时欢迎广大网友实名举报我镇干部的违纪行为,并积极的提供证据线索。
                                                 诺水河镇党政办公室



从诺水河党政办公额回复可以看出:楼主所说的事实属实!这是犯罪,岂可一笑了之?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0 收起 理由
F1520824693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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