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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正大007

岳池县法检两院办案不公,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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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4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冤必雪,严惩司法腐败。

发表于 2015-3-14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还有公平吗?

发表于 2015-3-1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岳池县法检两院为了政绩;毒打受害人,毒打证人,为达到目的,强迫承认一些不实证据。

发表于 2015-3-1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期望司法不腐败!!

发表于 2015-3-1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院说自己不是毒打屈招。那为什么不把全程录相公布天下人。当事人和他的亲人们一再要求全程录相来出看。又为什么一直不肯拿出来。这就证明检查院有鬼。不敢公开。

发表于 2015-3-14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岳池县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办案中的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不予调查处理,法律的公平,公证何在?还怎能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发表于 2015-3-14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岳池县检,法两院相互包庇,袒护,官官相护,制造冤,假,错案,法理不容。

发表于 2015-3-14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岳池县检,法两院相互包庇,袒护,官官相护,制造冤,假,错案,法理不容。

发表于 2015-3-1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院说自己不是毒打屈招。那为什么不把全程录相公布天下人。当事人和他的亲人们一再要求全程录相来出看。又为什么一直不肯拿出来。这就证明检查院有鬼。不敢公开。

发表于 2015-3-14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在开庭审理中对被告人和律师向法庭提供的无罪证据和受到的非法审查的证据,事实不予采纳。实行两院相互包庇,袒护,官官相护,有失法律公证,最终作出无理判决。建议受害人家属直接上诉至市两院,省两院和最高两院,一定要查清案情,惩治办案中的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还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5-3-1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欲使其灭亡,必使其疯狂。不论你如何掩盖真相,事实必将让你原形败露。一句谎话需要编制100句来遮盖,因为你的谎言太多破绽,你以为你能只手遮天?司法腐败终将受到惩处,不管是一年还是十年。受到惩处的只不过是否会一个人、几个人牵涉到一伙人。

发表于 2015-3-14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4 21:00
伟人故里的岳池县检察院的个别检察官在当今全国上,下提倡法制治国,治省,治市,治县的大环境下还打着办案的恍子,与涉案人员进行大吃大喝,接受物品馈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更为严重的是对嫌凝人采取非手段进行刑讯逼供,延时审讯,身体伤害,人格侮辱。象这样的知法犯法的腐败分子能办好案吗?不知在他们所办的案中有多少冤,假,错案。强烈要求岳池县检察院的领导面对现实,尊重事实。向社会和媒体公开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和证言,证词,并同时将嫌凝人在看守所时给纪委写的检举信(己被扣押的)。公布案情真相,惩治办案中的腐败分子。还法律公道。还伟人故里一片净土。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4 21:37
办案不公,公理合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4 21:40
办案不公,有无公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5 07:37
强烈要求严惩司法腐败分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6 07:32
建议取缔又贪又腐又贫制造冤,假,错案的岳池县检,法两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7 07:07
求公平,公证。

发表于 2015-3-17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检两院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在人为制造冤假错案,真是天理难容。

发表于 2015-3-17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上诉,上访,无能有多大阻力,一定要为受害人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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