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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五石山人

[生活•情感] 这种女人你敢要吗?揭露一个道貌岸然的渣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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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6 08:47
个人私事,不违法律的情况下与楼主何关。

发表于 2015-3-6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男人自己没本事、混球一个,男人要是疼女人有出息女人自然对他死心塌地,还有婚都离了害死缠住过往不放在这儿放冷箭中伤一个曾经为你众叛亲离、曾经和你同床共枕、曾经为你生儿育女、曾经说好海誓山盟白首不离的女人,还是人吗?怎么不想想年幼的孩子有一天看到这些作何感想?自己没本事靠女人养家的男人活着有何颜面?做些禽兽不如的事还居然还有脸颠倒黑白、真是完美的诠释了禽兽不如这个词的真实含义!

发表于 2015-3-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贱男!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5.155.82.x 发表于 2015-3-6 08:47
个人私事,不违法律的情况下与楼主何关。


本与五石无任何干系,只是这文中二人五石皆识得,此二人之瓜葛五石也十分清楚,觉得李女之所为确实有违公序良俗,拿出来说说警醒他人有何不可?况所陈均为事实,亦无虚妄。为人不做亏心事何惧他人道是非。想必你于李女非亲即故,你还是先思量一下她的作为当是不当才来理论!!!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霓裳、 发表于 2015-3-6 10:28
这男人自己没本事、混球一个,男人要是疼女人有出息女人自然对他死心塌地,还有婚都离了害死缠住过往不放在 ...


你问我答并问,一、据我所知这男人所谓没本事即是李女时常念叨的工资低,但工资再低他也是全部交由李女搭理,李女每个月给人家100元零用,李女自己收入从不示人,将其收入全部隐匿他处?结婚几年李女可有用其薪资购置任何电器家具?这是组建家庭的理财方式?二、如你所说的确同床共枕但异梦,睡在一起想着别的男人,搞婚外情。QQ,微信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敢添加,这是海誓山盟?连夫妻间起码的坦诚忠诚都做不到还恬不知耻要白首不离真是笑话!三、说到孩子感受,这李女每每遇到日常琐事发生口角,立马便提及离婚这是考虑在孩子感受?四、靠女人养家,这男人经济不论多少全交李女掌控到离婚之日李女竟称无分文共同财产,那么请问这女人如何养的家?五、禽兽不如,这男人禽兽不如是虐待李女了,还是吃喝嫖赌背叛家庭了?这男年年陪李女父母过节,并孝敬钱款,那李女成教文聘于县城多家医院应聘无果,是其公婆辗转斡旋方为其落实下如今收入可观的工作,那么她可曾陪其公婆过过一次节日,烧过一杯水?煮过一顿饭?拿过一分钱?反而还时时念叨其公婆金钱上未予帮扶,恶语相向!这就是李妇人伦?颠倒黑白一说更是无耻之至,虽不知你是李女枪手还是受其蒙蔽,出于何种居心来此呱噪,当请你明白当今乃是法治社会,如若涉及污蔑诽谤尽可诉至公堂!法则五石敢当!!!!!!!!!!!!!!!!!!!!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6 13:01
人活于世有自己的行事方式,如李某有违道德或违法理应担责。可是发贴之人可否思考,你有否权力来评述指责。网络通达全球,影响面之广,李纵有不对是否应背负如此。至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假若此事如发贴之人所述但个原由怕也只当事二人能体会。芸芸网友多不相识,岂能因你一人所言而左右评说。如此引导舆论非常不该。建议管理员删除此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6 13:08
算了吧,你怎么不说这个男人的弟弟在监狱,这种家庭出来的能有什么好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3.104.9.x 发表于 2015-3-6 13:08
算了吧,你怎么不说这个男人的弟弟在监狱,这种家庭出来的能有什么好人

难道欺骗丈夫,背叛婚姻,忤逆长辈的女人倒还成了好人?还是那句话为人不做亏心事哪怕他人道是非?就事论事,不要牵扯其他,顾左右而言他是为心虚,心虚个啥,她莫虚,你也莫虚!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4.215.x 发表于 2015-3-6 13:01
人活于世有自己的行事方式,如李某有违道德或违法理应担责。可是发贴之人可否思考,你有否权力来评述指责。 ...


此帖既不违反论坛规定更不违反法律法规,如是依你对本帖及社会舆论之见,那么论坛有何存在意义?你来此回帖又有何意义?论坛论坛,广论众谈;孰是孰非,人各有断。你来指责五石的同时其实也是在遵循这个规则。既然大家都是按规则在行事,五石何错?本帖何妄?君子慎言,还望自箴。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3.104.9.x 发表于 2015-3-6 13:08
算了吧,你怎么不说这个男人的弟弟在监狱,这种家庭出来的能有什么好人

我倒还是奇了怪了,既然这个家庭如此不堪,那么李女当初为何还要嫁入其中?难道仅仅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工作问题而施下的权宜之计?观其后来个人价值提升后的种种改变,我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城府之深旷古绝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6 13:45
法律上是无罪推定,没有确凿证据前嫌疑人也仅仅是嫌疑人而已。所以同理写这个文章传到网络不得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6 13:45
法律上是无罪推定,没有确凿证据前嫌疑人也仅仅是嫌疑人而已。所以同理写这个文章传到网络不得当。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04.237.152.x 发表于 2015-3-6 13:45
法律上是无罪推定,没有确凿证据前嫌疑人也仅仅是嫌疑人而已。所以同理写这个文章传到网络不得当。

很遗憾的告诉你,证据据说是有的,只是不愿拿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污了各位看官的双眼,况且将所谓证据啊呈在论坛才是违法!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五石山人 发表于 2015-3-6 13:52
很遗憾的告诉你,证据据说是有的,只是不愿拿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污了各位看官的双眼,况且将所谓证据啊呈 ...

要走法律程序,这男人当初离婚时就走了,只是顾及面子还是继续隐忍。我也看过听过书证、图证、录音。桩桩属实!你说这男人诸多不适倒是拿出证据来给大家瞧瞧听听!!!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本只是加这么个故事以醒世人,却不料招来跳梁若干上下鼓噪,五石也是醉了,你们以为来这帖里舞蹈一番就可掩盖事实混淆视听?大错特错,殊不知正是你等这般蝇聚蚁攘使得这帖子永不下沉,变做了头条。。。。。。可笑、可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6 16:10
婚姻法规定  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院解决也会保护双方当事人隐私,包括过错方。“据说”非常不该出现,。男方为面子,在公正的法庭都不愿讲的话,你却不考虑她人隐私随意发网上,这是不对的。就算你所说的属实,现在你的行为也是不当的。没有任何人和任何法律给予你这权力。以上观点不是对当是双方的评论,仅对你发贴行为的评论。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4.87.x 发表于 2015-3-6 16:10
婚姻法规定  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院解决也会保护双方当事人隐私,包括过错方。“据说”非常不该出现 ...

那么按你所说的,也是依法律法规为标准而言,试问,帖中可曾提及双方任何一人的详细信息?帖子可曾违反了任何一条法律法规?只不过是讲个故事供大家茶余饭后参考讨论而已,这位朋友要真把这帖子的性质上升到法律层面恐怕有些过了。知法还要懂法。与你共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6 18:19
贱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6 18:32
五石山人就是这文中男猪脚吧?这男人咋这么奇葩?自己何前妻之间那点儿破事儿拿这来说,丢人现眼!以为自己是救世主吗?还“警醒世人”,别逗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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