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高校教师,在云南临沧执教。2013年11月26日在临沧市第一人民医院建立妇幼保健档案,按照医嘱仅进行产前检查,并在该医院进行刨宫产手术。在整个产检过程中,该医院一直使用违反《计量法》的血压计给我爱人测量血压,并由无资质实习生操作,导致对我爱人高血压误判。在我们提供各种其他医疗机构测量我爱人的血压数据偏高后,市医院置之不理,直到我爱人双眼看不见才住院进行剖宫产。由于我爱人的妊高症没有被及时发现,高血压导致我爱人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和视物变形。辗转昆明和北京各大眼科医院均不见好转。专家诊断视力永久不能回复,约为七级伤残。市医院为掩盖自己的罪行,伪造病例,把我爱人的名字签在被修改的病例上。
我在信访网站投诉给政府,政府要求临沧市卫生局办理。临沧市卫生局在经过六十五天的调查后回复:
1、临沧市人民医院血压计均经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使用。
2、在您维权过程中,市医院未发生打招呼阻碍患者在临沧市做伤残鉴定、打电话到患者单位和原单位的领导阻止患者维权等情况。这种包庇市医院的做法简直令人愤怒,因为在铁的证据面前他们居然信口雌黄。
下面是我历经种种阻挠收集的部分证据。本人对这些证据负法律责任。
图表1司法鉴定
图表2司法鉴定
图表3司法鉴定结果
图表4司法鉴定内容
图表5产检手册
图表6产检手册中的血压数据和代签笔记
图表7产检手册中的血压数据和代签笔记
图表8在单位体检早就发现轻度高血压,同时期医院却错误测量为血压偏低
图表 9市卫生局局包庇市医院的证据
图表10市医院使用的违法血压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