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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规: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改成2年
3-31 13:11:58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新规 将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王红茹)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将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
通知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据记者了解,此前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二手房交易税曾多次进行调整。2005年,为了稳住房价,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1年调整为2年;自2010年1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的期限再次调整,由2年调整为5年;2011年又一次调整,虽然免征营业税期限依然为5年,但二手房销售由差额计征营业税改为全额计征营业税。在“满五年免征”执行了4年多后,两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要求,自今年3月31日起,二手房免征营业税的政策再度“5改2”。
此次两部委联合出台的营业税新政,对买(卖)房人来说,省去一笔不小开支。对于买(卖)房人来说,营业税一直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大额支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成交价格为200万、房本未满5年的普通二手住房来计算,新政实施前,仅过户交易时的营业税就需要按照200万来全额征收,即:200X5.6%=11.2万元。新政实施后,同样是这套房子,过户交易可以直接享受到免交营业税的优惠。仅此一项政策调整,交易双方即可省下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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