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我是富顺镇人,从小依着桃花河长大,为什么叫“桃花河”,因为据老辈儿人说,曾经这条河两岸种满桃树,一到春天桃花满眼,河里更是花瓣入水,还真有陶渊明笔下桃花源的境界。这条河是镇内最大的河流,全长5公里。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人就瞅准了这条河的水质好,适合养殖,原本河流是不允许被人承包用于养殖的,但这怎么难得到某些见钱眼开的官员,想方设法把这条“河”变成“水库”,名义上的水库。这就造就了如今这个局面,被一个金光籍的李姓养殖商人(据说其中还有某寺庙的主持、县水产站的工作人员在其中参股)承包了百家堰至孙家堰(以前称为胜利堰)这段河流用于养殖大闸蟹和各种鱼类。 试问:1,各位钓友都爱去桃花河边,无论有无收获,都不乏是一种修身养性。至从被承包之后,不允许任何人垂钓。甚至雇佣当地的地痞流氓做守护,一旦发现有人垂钓,轻则威胁驱赶,重则动手推搡。偶尔有幸运者钓上来一条两条鱼,都被没收,还宣称那是他们放的鱼苗。请问,有放2、3斤鱼苗的猪脑壳吗? 垂钓还必须到指定地方,并作为收费项目??? 2,这条河明明是自然形成的河流,为什么上下修了个堰,就成了水库了??? 3,问守护的地痞,老板跟谁签的合同,一会儿说富顺镇政府,一会儿说县政府,这其中到底有多少猫腻?如果这段河流可以承包,那么承包收入又被安排到哪里了?有无招标?有无公示? 4,还有当地依河而居的农民,是否以后就不可以在河道内取水灌溉,洗衣涤被?不再允许夏日到河道游上一圈????? 5,放入大闸蟹以及鱼苗,会不会影响河里的生态平衡????
盖着沿河涉及到的村公章的公告
不合规的巡河快艇
无证快艇
为什么??一条不会言语的河流成为了某些人谋利的工具??? 请政府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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