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是体制内的所谓持话筒的采访人,支持莽哥!
至于反复纠缠所谓的“采访权”的网友,别把已经过时的,自以为恩赐给人的,设置有门槛的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证等同于广义上的采访权。现实中: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过时的(或者说旧媒体时代)采访权实际是一个代表公众知情权(暂且假设它这样)由党委指定的机构或人把持这种权利(那是在人治社会或者说非法治思维下的情形)。如今,党中央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一如莽哥所言,在法无禁即可为的语境下,且无任何法定机构明确采访权的内涵、权力边界的情况下,固执的把采访权等同于持记者证是一种老人干政、不善于学习、抱残守缺的行为。
再说明一点:莽哥与网友的争执焦点在于有无法定描述的采访权。为何莽哥敢于理直气壮的要求网友找出法律条文来,而网友至今无任何依据。所谓理不辩不明,越辩大家越清楚。
可以设想:作为一个自然人,莽哥提出向我采访时,我可以把莽哥看一个自然人,也可以看成记者,根据我的心情,可接受也可以拒绝。如接受且达成了同意面向社会发布的约定、内容真实,符合国家如保密等法律规定,就是一个新闻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采访过程。如果我是一个在履行公共职责的人员,在工作时间点上、法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现实可接受询问(采访)条件下都得接受别人的询问(采访)不得拒绝,这是法定的义务。至于为啥个人不能进人民大会堂进行采访,这仅仅是基于现实的空间不许可的条件和传统思维而已,君不见网络上“两会”,不正是这种改变许可条件,接受采访的转变吗?
当然受于几千年愚民统治,要大家在短时间内实现这个转变,特别是做官当老爷的思想转变,还要一个过程,这之间就有如网友般的思想想不通、跟老方法老办法不想符等阻力,不然何谓改革的艰难!综合一句话,别把采访高高在上,别把采访当牛逼!放下身段吧,自决于人民越高,摔得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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