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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群众呼声]
南充市中院在判决书裁定书中用虚设假冒的所谓受害人定案铁证如山!
南充市中院在判决书裁定书中用虚设假冒的所谓受害人定案铁证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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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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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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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申诉再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五)认定罪名错误的; (六)量刑明显不当的; (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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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7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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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v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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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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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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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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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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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个重大强奸案,从侦查机关,到检察机关,再到审判机关,连以受客人以真姓实名签字签名的笔录也沒有,请见《裁定书》第7页本案的受害人到底员谁?法院至今也沒有审美核实清楚,居然法院还判了被告张雍10年有期徒刑!而且还通过了一审二审再审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再违反《刑事诉讼法》笫48515458条的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处刑,最后,为掩盖事实真象,竟然串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用业务印印章伪造出一份法律文书终结法律程序。(请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07)119号通知书,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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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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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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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242条第1、2、3、4、5款和最高法司法解释375条第2、3、5、8、9款的共同规定的情形,依法,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应当重审,本案不是之一,而是存在五种情形,足以满足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条件。因此,申诉人请求:按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本案依法转入相应的法律程序处理,及时立案重审,公正判决,还申诉人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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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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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3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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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紧盯司法公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守卫司法公平正义的防线,人大不能缺位。因为其对司法机关监督责任履行到位的使命,实际上早已融入人民群众对法治中国的期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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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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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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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年前申诉人就一直向你院书面请求:只要你院能拿出合法有效的证据证实张雍有罪和全部定案证据具有合法性,申诉人立即息诉服判!12年过去了,可你院仍然拿不出来,依旧只有13条违法证据,既不答复,也不立案重新审判,持权耍赖。请问:南充市中级法院是否还会继续赖下去?什么时候才能依法重新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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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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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5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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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个重大强奸案,从侦查机关,到检察机关,再到审判机关,连以受客人以真姓实名签字签名的笔录也沒有,请见《裁定书》第7页本案的受害人到底员谁?法院至今也沒有审美核实清楚,居然法院还判了被告张雍10年有期徒刑!而且还通过了一审二审再审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再违反《刑事诉讼法》笫48515458条的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处刑,最后,为掩盖事实真象,竟然串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用业务印印章伪造出一份法律文书终结法律程序。(请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07)119号通知书,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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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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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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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个重大强奸案,从侦查机关,到检察机关,再到审判机关,连以受客人以真姓实名签字签名的笔录也沒有,请见《裁定书》第7页本案的受害人到底员谁?法院至今也沒有审美核实清楚,居然法院还判了被告张雍10年有期徒刑!而且还通过了一审二审再审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再违反《刑事诉讼法》笫48、51、54、58条的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处刑,最后,为掩盖事实真象,竟然串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用业务印印章伪造出一份法律文书终结法律程序。(请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07)119号通知书,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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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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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年前申诉人就一直向你院书面请求:只要你院能拿出合法有效的证据证实张雍有罪和全部定案证据具有合法性,申诉人立即息诉服判!12年过去了,可你院仍然拿不出来,依旧只有13条违法证据,既不答复,也不立案重新审判,持权耍赖。请问:南充市中级法院是否还会继续赖下去?什么时候才能依法重新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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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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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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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裁定的定案证据来源不合法,未依法排除违法证据。据以定罪处刑的本案案卷笔录中存在13条伪造和假冒证据,依法应当排除而未排除,反将公安机关指供诱供骗供、刑讯逼供、篡改添加询问笔录、冒充签名伪造证据、隐瞒证据等13条违法证据,玩弄成“瑕疵证据” 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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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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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个重大强奸案,从侦查机关,到检察机关,再到审判机关,连以受客人以真姓实名签字签名的笔录也沒有,请见《裁定书》第7页本案的受害人到底员谁?法院至今也沒有审美核实清楚,居然法院还判了被告张雍10年有期徒刑!而且还通过了一审二审再审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再违反《刑事诉讼法》笫48515458条的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处刑,最后,为掩盖事实真象,竟然串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用业务印印章伪造出一份法律文书终结法律程序。(请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07)119号通知书,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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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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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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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法律只对百姓量身定做,而对官员却成了护身符!法治反腐,依法办案,违法必究!!!你懂的!同意的就请支持起来吧![新浪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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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cv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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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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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喊冤案件 应及时复查
2014年12月11日03:10 成都商报
省法院日前印发《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昨日,省法院相关负责人李海涛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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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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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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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增调工资百分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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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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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1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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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个重大强奸案,从侦查机关,到检察机关,再到审判机关,连以受客人以真姓实名签字签名的笔录也沒有,请见《裁定书》第7页本案的受害人到底员谁?法院至今也沒有审美核实清楚,居然法院还判了被告张雍10年有期徒刑!而且还通过了一审二审再审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再违反《刑事诉讼法》笫48、51、54、58条的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处刑,最后,为掩盖事实真象,竟然串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用业务印印章伪造出一份法律文书终结法律程序。(请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07)119号通知书,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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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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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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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年前申诉人就一直向你院书面请求:只要你院能拿出合法有效的证据证实张雍有罪和全部定案证据具有合法性,申诉人立即息诉服判!12年过去了,可你院仍然拿不出来,依旧只有13条违法证据,既不答复,也不立案重新审判,持权耍赖。请问:南充市中级法院是否还会继续赖下去?什么时候才能依法重新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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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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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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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司法腐败份子的障碍,因为司法腐败份子害怕把冤案揭露出来,公株于众。
由省高院组织大型听证会,在全国作个榜样。为防意外,应全程录音录相,同步直播,
让世界其他国家的人士领略领略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最好是听证会不久就重审丶重判,以了结此案。
以此行动告诉世人,中政委代表党中央作的决定肯定会落实的!中央是言而有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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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lk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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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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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258369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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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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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司法腐败份子的障碍,把冤案揭露出来,公株于众。
由省高院组织大型听证会,在全国作个榜样。为防意外,应全程录音录相,
同步直播,让世界其他国家的人士领略领略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最好是听证会不久就重审丶重判,以了结此案。以此行动告诉世人,
中政委代表党中央作的决定肯定会落实的!中央是言而有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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