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市区沙河街鑫沙时代小区是德阳市第一批城中村小二楼灾后重建改造项目,该项目开发商四川鑫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开始向小区业主交房,交房时与业主签订代办委托书,四川鑫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小区业主的住房维修基金和相关税费,并收取每户业主400元的房产两证代办费,小区共计1055户。时至今日开发商很多事项没有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履约,已属违约:1、合同约定交房365天该公司向业主出具专项维修基金缴纳凭证,交房540天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现在已经是2015年3月5日,早就过了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约定时间,开发商已经违约,至今也没有给业主任何解释和说明,专项基金一事,我们四处打听也找不到改开发商。小区经过重重困难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给开发商发函被退回,原因是“该公司已迁新址,地址不详”,业委会随即将此事反馈至德阳市建设监察执法支队,该支队通过调查取证并发函联系开发商,结果和业委会一样,发函被退。时至今日业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四川鑫时代房产开发公司只缴纳了十二户的专项维修基金,那我们其他业主的什么时候缴纳?2、专项维修基金政府监管部门没有收到,怎么迟迟不见政府部门的处理?3、像这种灾后重建项目难道政府就这样子坐视不管? 请网友接力,把帖子顶起来,共同抵制无良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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