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978|评论: 5

[群众呼声] 绵阳社保局 (绵阳市社保局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1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2004年39岁因大病退职,计发工资按每提前一年扣发标准2%;今年我已年满50岁,请问是否恢复正常因病退职工资标准?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3-11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川劳险(1998)8号文件相关规定,按政策因病办理提前退休、退职人员,每提前一年扣减2%的基本养老金,根据川劳社发(2006)17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 ,以上情况不再扣减。因此不存在恢复正常退职工资标准。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5-3-1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咨询下看行不,2262237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5-3-11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妞妞喜欢 发表于 2015-3-10 21:45
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咨询下看行不,2262237

谢啦。就是太低了,只能喝稀饭:'(

发表于 2015-3-11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