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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258369as

[群众呼声] 南充市中院不应再借口以最高法立案庭伪造的(07)119号通知书堵住复查重审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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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申诉再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五)认定罪名错误的; (六)量刑明显不当的; (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发表于 2015-5-7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lkju234 发表于 2015-4-30 19:30
人大监督,紧盯司法公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守卫司 ...

人大监督,不能失信于人民

发表于 2015-5-8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伐 发表于 2015-5-4 10:16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好比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好比是污染了水源!!
司法 ...

有理!

 楼主| 发表于 2015-5-9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是一个重大强奸案,从侦查机关,到检察机关,再到审判机关,连以受客人以真姓实名签字签名的笔录也沒有,请见《裁定书》第7页,本案的受害人到底是谁?法院至今也沒有审査核实清楚,居然法院还判了被告人张雍10年有期徒刑!而且还通过了一审、二审、再审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再违反《刑事诉讼法》笫48、51、54、58条的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处刑,最后,为掩盖事实真象,竟然串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用业务印章伪造出一份法律文书终结法律程序。(请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07)119号通知书,欲盖弥彰。因此,请求依法立案重新审判!

 楼主| 发表于 2015-5-1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百七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证据,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 (一)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 (三)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经质证的证据; (四)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或者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否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5-13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监督,紧盯司法公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守卫司法公平正义的防线,人大不能缺位。因为其对司法机关监督责任履行到位的使命,实际上早已融入人民群众对法治中国的期盼之中。

发表于 2015-5-14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进展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监督,紧盯司法公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守卫司法公平正义的防线,人大不能缺位。因为其对司法机关监督责任履行到位的使命,实际上早已融入人民群众对法治中国的期盼之中。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10年前申诉人就一直向你院书面请求:只要你院能拿出合法有效的证据证实张雍有罪和全部定案证据具有合法性,申诉人立即息诉服判!12年过去了,可你院仍然拿不出来,依旧只有13条违法证据,既不答复,也不立案重新审判,持权耍赖。请问:南充市中级法院是否还会继续赖下去?什么时候才能依法重新审理本案?

 楼主| 发表于 2015-5-1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决违法。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通知书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48条、
51条、54条、58条的规定,未忠实于事实真相,依法应当排除违法证据,反将案卷中存
在的13条违法证据玩弄瑕疵证据定罪处刑;

 楼主| 发表于 2015-5-17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百七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证据,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 (一)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 (三)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经质证的证据; (四)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或者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否定的。

发表于 2015-5-18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进行取证和判决的法官和法警,就是在乱作为,属渎职罪必须依法严办,给广大民众一个交代,来捍卫法律的尊严![威武][围观][新浪网友]

发表于 2015-5-19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复喊冤案件 应及时复查
2014年12月11日03:10 成都商报
  省法院日前印发《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昨日,省法院相关负责人李海涛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和说明。

发表于 2015-5-2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苞公的儿子只有一次顺其父的话,那就是苞公死了扑着埋。

 楼主| 发表于 2015-5-21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是一个重大强奸案,从侦查机关,到检察机关,再到审判机关,连以受客人以真姓实名签字签名的笔录也沒有,请见《裁定书》第7页本案的受害人到底员谁?法院至今也沒有审美核实清楚,居然法院还判了被告张雍10年有期徒刑!而且还通过了一审二审再审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再违反《刑事诉讼法》笫48、51、54、58条的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处刑,最后,为掩盖事实真象,竟然串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用业务印印章伪造出一份法律文书终结法律程序。(请看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07)119号通知书,欲盖弥彰。
发表于 2015-5-21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懂。

 楼主| 发表于 2015-5-22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排除司法腐败份子的障碍,因为司法腐败份子害怕把冤案暴露出来,公株于众。
由省高院组织大型听证会,在全国作个榜样。为防意外,应全程录音录相,同步直播,
让世界其他国家的人士领略领略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最好是听证会不久就重审丶重判,以了结此案。
以此行动告诉世人,中政委代表党中央作的决定肯定会落实的!中央是言而有伩的!
发表于 2015-5-22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司不服可以上诉,上诉再判你输就只能认。你以为麻辣社区管得到法院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22 19:18
你可以打到国际法院去呀!

发表于 2015-5-23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笔架山下忆旧 发表于 2015-5-22 18:59
官司不服可以上诉,上诉再判你输就只能认。你以为麻辣社区管得到法院吗?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证据就是底气,关键是要底气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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