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王安金等三人“见义勇为公民”的决定
平昌府发〔2014〕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在“平安平昌”建设活动中,我县涌现出了一批危难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好公民,他们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用实际行动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谱写了一曲社会正气之歌。 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授予王安金、林小龙和张亮三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继续弘扬新风正气,为构建和谐平昌再立新功。 全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公民为榜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抢灾,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见义勇为公民主要事迹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6日 见义勇为公民主要事迹 王安金:男,汉族,生于1950年3月,住平昌县喜神乡石门村七社。2012年7月大龙村蒲树林驾着汽车从喜神往通江方向开,当时走到河边洪水已扫桥板,蒲树林认为年轻,冲得过去,走至桥中间时被上河突如其来的大水连人带车冲走10米之远。当时,河边上喊救人,无人敢下河,蒲树林从车中扒出后又冲走了几米,王安金听到呼救声后冲入河中。奋不顾身将蒲树林救起。2012年9月,石门村八社严进亨之妻陈治琼从上河冲到乡政府河边,当时乡干部、两河边的人都看到河中间冲来一个人。由于水势汹涌无人敢下河,闻讯赶来的王安金不顾安危调到波涛汹涌的河中将陈治琼救起。 林小龙:男,汉族,生于1987年7月,家住平昌县笔山镇东仓村,现在平昌县元山镇中岭村大学生村官。在2014年4月4日下午6点左右,林小龙从中岭村大巴山生态农业发展公司食堂吃完饭出来,准备到村委办公室取出音箱,供村民跳坝坝舞。忽然一阵呼救声传来,“快来人呀,有人掉水里了。”林小龙循声望去,见村广场外的堰塘里有个小女孩在挣扎,岸边两个小孩正拼命呼救。危急时刻,林小龙冲到塘边,本不会游泳的他二话没说跳到塘里,抓住小女孩的手,将已奄奄一息的小女孩救上岸。 张亮:男,汉族,生于1968年10月,家住平昌县坦溪镇复兴街。2012年腊月初的一个夜里,黑夜中传来“救命”的呼喊声,张亮在睡梦中被呼救声惊醒。他迅速翻身起床,屏住呼吸,只听见外面的呼救声仍在持续,但声音却在逐渐变小。有人掉进河里了,他当机立断,把羽绒服一穿,火速奔向河边。跑到河边后,张亮借助手电光看到河中的采砂船,并听到了落水者渐趋微弱的呼救声和奋力挣扎激起的水声。张亮明白,此时的落水者因挣扎而体力不支,处境十分危险。他二话没说,动作麻利地脱掉羽绒服和拖鞋,奋力跳入河中。冰冷的河水如同钢针,刺入骨髓,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时间就是生命,他没有犹豫,更没有退缩,奋不顾身地游向命悬一线的落水者。好在采砂船停泊在离河岸不远的地方,张亮很快游到了采砂船旁边,隐约中他看到船上的木板。他机敏地拖下木板,此时,李在军因挣扎耗尽了体力,加之河水刺骨,他几乎被冻僵了,张亮游过去,竭力帮助落水者抓紧木板。张亮支撑着落水者李在军,和后来跳入河中的几位热心群众一起,齐心协力地把李在军救上岸边,李在军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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