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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发帖人:黄得益 身份证:51382220011187658 电话:15196748999(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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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黄得益,现年12岁,是四川仁寿县新一中的一名在校学生,我曾经最崇拜的职业是人民警察,认为他们双肩担道义,热血铸辉煌,值得人民尊敬。
可是,我今天以在校学生的名义公开发贴寻找能够惩恶扬善暴力殴打我的人民警察。
之所以我要公开发贴寻找能够惩恶扬善的人民警察,是因为此时的我遭受了仁寿县警察的无辜暴力殴打,遭受警察伤害的我居然找不到公道。
我被打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不予以立案;被暴力殴打了却得不到依法惩处,反而销毁治安亭的监控录像证据来逃脱罪责。给我未来造成伤害和后果特别严重,至今这些警察仍然逍遥法外,还在职上班,我们百姓还敢相信警察能够保一方平安吗?
我无辜被三个不明身份的人群殴打
2014年7月21日晚7时左右,我和母亲正在家休息时,我家小狗大叫,听见有人一直在我家门口外高声辱骂:你妈的屁,哪个狗日喂的狗?
他们的骂声一句比一句不堪入耳,一句句直冲着我们家,我实在听不下去了,便开门出去,见三个不明身份的醉酒男子依然正冲我家骂(后知并不属于我们小区的人),我便问,你们在骂谁呢?
他们说就骂你狗日的,我心想我与你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们为什么要挑衅我?于是我又问你们为啥要骂我们?
这时,那三个陌生男子不约而同的上前把我狠狠地摁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口鼻出血……我母亲却无法阻止三男子的暴力行为。
他们打过瘾后,还口吐狂言,说:老子就打了你,许你去告,老子在仁寿公安局有的是关系,眉山、乐山都有关系,说完后三个陌生男子扬长而去。
我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城北派出所却拒不立案
我的母亲打电话报警,城北派出所民警事后来到现场,家人把我送到了县骨科医院进行救治,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右外踝骨骨折。
出院后经仁寿县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二级,经眉山市公信司法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为什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而且多次通知我爸,打人者未犯罪实事发生不予立案,如此之黑,把我打成了骨折,城北派出所还说无犯罪事实发生,可想而知,城北派出所办的是关系案,人情案。
家人看着好端端的一个学生,变成了如此模样,心里自然是万分难过,爸爸多次去派出所,可是派出所却迟迟不给立案,我爸问民警为什么不立案时,他们却说因为他们已经是60多岁的人了,不构成犯罪。
我爸又问是哪条法律规定的那三个人不构成犯罪?那三个打人凶手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可是派出所的警察都不予以回答。后来我爸多方了解到,原来林作贤(原文宫镇镇党委书记,现已退休)、林泽贤、高克志三人所为。
四川仁寿县公安民警以李君辉为首的四名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无任何事实依据非法使用刑具枪支,无辜暴力殴打十二岁男童事件
2014年7月21日晚我被三名陌生男子打成骨折,还没有解决,又于2014年12月19日晚被李君辉为首四名警察打伤,我家人及时将我送到仁寿县人民医院,住院23天,医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伤,双耳挫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住院费、生活费由仁寿县公安机关全部已支付的。
2014年12月19日晚上,我和同学欧阳攀、黄冬雪到仁寿鏊峰中学接孙海博同学回家,途中在胖哥奶茶店门口碰见孙海博。说话间着便装的李君辉一直在盯着我们,就在我们要走时,李君辉过来问我,你你到这个地方来干啥,我说接人,他又问我在哪里读书,我说在新一中。他们认为你在新一中读书,跑到傲峰中学来干什么?
他们不分青红皂白逮住我就是几耳光,还说我们肯定是来挤钱的。随后李君辉叫来几个穿着警服的警察将我和黄冬雪、欧阳攀强行拉进了治安亭。
当时我不知道挤钱就是抢钱的意思,便问他什么意思,结果又挨了一顿暴力欧打后,再一次刑讯逼供,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李君辉对过来的三个警察说,有人报警挤钱,绝对是他们三个干的,然后李君辉又打开窗户,对围观群众反复的说,这三个龟儿子是挤钱的。
我一听原来警察把我们当成抢钱的了,就赶紧恳求他们把报案的人喊过来,让他看看我们到底是不是挤钱的。
可是警察不但不听,反而几个人一起对我殴打、抓住我的头撞墙、两个人将我的手背在后面,李君辉狠狠地踩我的脚杆,一次次把我打倒,强迫我多次给他们下跪……,他们为什么要打我,原因我问他们要个道理。
我被警察残酷折腾得奄奄一息,他们又用手铐将我的双手反铐在了背后,又再次暴打我,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冰冷的手铐会无缘无故的铐在我的双手上(当时黄冬雪、欧阳攀就站在治安亭里亲眼目睹这一幕,黄冬雪还在监控电视里面看到了整个警察施暴的行为),黄冬雪和欧阳攀由于是未成年人,他们无法阻止人民警察在光天化日下之的暴力行为。
这时警察又问我爸的名字和手机号,可是我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警察们见我不说话又朝我重拳出击,这下我彻底昏迷了。当我再次醒来时,头痛头晕特别严重,一直呕吐,右耳鸣叫听不见,左脸淤血红肿,这时警察又命令我给他们跪下,我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跪苍天和娘亲,我没跪,他们又打我,我在拒绝中又昏迷过去。
警察施暴后怕事情真相败露,销毁了当晚9点半以前的监控录像,这是为什么?
再次醒来时,我听到李君辉说,把报案的叫来,弄清到底是不是他们几个人抢钱,并且用对话机说,逮住了三个龟儿子,但是他们说不是挤钱的。是来接孙海博的。听着警察一次次称我为龟儿子,我很是生气,便拼尽力气地说:请你们好好讲话,你们是警察就可以随便打人骂人吗?我要告你们故意殴打无辜儿童,是违法犯罪的,况且我并没有干任何坏事。
李君辉说,老子打了你,你能把老子怎么样?你去告,你告不到老子。说着李君辉多次亮出枪威胁我说,老子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带着枪的……
看着李君辉像泼妇一样的对我继续辱骂。这时黄冬雪要给我爸打电话,说:“快来,警察把黄得益打惨了”,这时警察强行阻止,并且三次强行抢手机。而且还威胁黄冬雪不准给家里打电话。
我父亲和家人来了以后,到现场亲眼目睹监控录像正常运行。随后警察们把我和黄冬雪、欧阳攀、孙海博带到文林派出所,我的家人都去了,我爸问警察我犯了什么罪?可是他们回答不出任何违法事实和依据,当时孙海博也证实了我们是来接他的,不是来抢钱的,为什么人民警察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认定我们是抢人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老百姓的面暴力殴打我无辜儿童,这是什么时代?
我家人要求调取治安亭监控录像,搞清楚事情的真相,然而我父亲和我哥哥到治安亭却发现2014年12月19日晚9点半以前的监控录像就被仁寿公安人员毁灭监控录像证据。仁寿县公安局警察暴力殴打我的行为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后果极其严重,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民众质疑。
敬请求上级各主管部门依法查清事实真相,严惩打人凶手,还我清白,讨回公道,同时我强烈要求依法追究毁灭监控录像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和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严惩警察打人凶手,将打人凶手绳之以法,同时依法追究毁灭监控录像的刑事责任。可是案发数月之久,我爸跑遍公安局、检查院、政府部门,都没有人管,互相推诿,踢皮球,可想我们良民百姓无处申冤,树立法律尊严,真正做到以法治国。恳请各大新闻媒体、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的帮助,为我讨回公道,还我清白!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