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刑一庭法官罗加茹,在法院内部上下勾结高院领导张建魁、民庭审判长宋建国、代理审判员秦谊、廖新,2002年4月3日,高院传票通知由秦卫跃担任主审法官(传票作证),为什么2002年5月29日开庭审理时,口头宣布调换审判员,我及代理人庭审提出质疑,一是为什么调换主审法官由秦谊代理,庭审中他们根本不回答这个质疑;二是高院2000年6月8日立案调卷(立案调卷函作证),为什么不送达申诉书副本给我;三是庭审中由审判长宋建国和主审法官秦谊宣布程序不合法,但却强行开庭,杨国华2001年6月28日和同年8月3日上交的申诉书,我给了宋建国审判长五百元钱,他才把杨国华的申诉书交给我复印,庭审中我就质疑立案和申诉的时间相隔一年多;四川高院立案审结笔录上的法官们头脑发高烧,一会儿说是申诉人杨国华提供的省公安厅鉴定的机密文件,高院立案再审,一会儿又说是韩志明提供了新的证据,高院立案再审(我有庭审笔录作证);四川高院2000年10月24日下达行监117号文件(空头文件),内容是由于刘武辉、杨国华不服南充中院民367号判决,向高院申诉,至今高院2000年10月24日前刘武辉和杨国华的申诉书我未收到,基层法院未审理高院就定性对原判有影响,2000年12月4日,刑一庭罗加茹得了多少好处特别关心民庭案件,铁路上的警察各管一段,这不难看出罗加茹这么起劲亲自给基层法院分管民庭副院长刘明的书信长达4页,还托人给刘明打电话(书信作证),为什么不实事求是,隐瞒事实真相为刘武辉驾车逆向行驶进入左转弯弯道(有效路面9.5米宽),强行超越杨国华(持B照)驾驶的成都19座以上的中巴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跃进货车车头迈过其左后轮钢圈,,将我车停住左前大灯处相挂,并相挂后逃离现场,转过弯后撞在左边山崖上,紧接着杨国华驾驶的中巴客车左前保险杠和大灯处将我车同一位置相撞。(有卷内第一张照片、财产保险公司的定损、定损单及照片、交警下达的责任认定书所用道条的法律作证,弯道借道通行侵犯了我的路线权,未确保安全的原则,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年来我一直向高院申述,多次到高院,被拒之门外,2008年我向最高法院申述,申述了两次,高院回复叫我按申诉程序申诉,至今高院不了了之。请看四川高院罗加茹勾结张建魁副院长(张建魁后任四川省政法委副书记至今),勾结民庭审判长宋建国,代理主审法官秦谊(女)等人造成了办假案,对我进行陷害,这样的法官和领导还逍遥法外,高院立案的费用和鉴定费是谁给的,难道是高院的扶贫政策学得好,所以免单办案吗?
从这里广大网友可以看出,四川高院的法官们在张建魁的纵容下,办假案,执法犯法,包庇本该受到查处和追究的交通警察,打击和欺骗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无辜群众,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虽然过去了十多年,但我一直没有放弃上诉,而且近一年来在网上发布了所有证据,四川高院的相关责任人和绵阳、三台当年办假案的交警,被驳斥的无言以对,广大网友义愤填膺,有上百万人浏览和关注。可相关纪检和法院、公安等部门,却不闻不问,这是严重的不作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长此以往,让老百姓怎么相信天理王法!希望纪检和法院、公安等部门紧急行动起来,把这伙害群之马绳之以法,不要放过一个坏人,更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以挽回不良影响,还我公道!
以上我所说的都是有事实,有依据、有照片的硬证据,都发在网上,请求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法律的尊严。如有半句假话,本人甘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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