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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莫球铭唐

[法律咨询] 绵阳交警不承认对我侵权,为什么愿意赔偿我十万元以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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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令人万分震惊的是,就在南充中院审理本案期间,2000年12月4日,四川省高级法院刑一庭的法官罗加茹,竟给当时南充中院分管民庭的副院长刘明写了一封长达4页的信(该信件附后),美其名曰坚持正义,主持公道,实则是施加压力,左右审判结果,妄图让刘院长徇私枉法,判决我负主要责任,刘武辉负次要责任,与三台县交警大队歪曲事实的认定如出一辙。同时,罗加茹的信中表明,省高院的另一名法官尹红兵也给南充中院刘明逼院长打了电话,提出了与罗加茹相同的要求。
       这就奇怪了,虽然你尹红兵和罗加茹是高级法院的法官,但当时是南充中院在审理本案,这桩民事案子与你俩毫不相干,你俩为什么热心过头地插手此案,一个打电话,一个写了长达4页的信。你们身为高级法院的法官,难道不明白法院独立办案的起码道理吗?而你们不避嫌疑地向下级法院领导打电话和写信,明目张胆地施加压力,这背后的黑幕有多深,令人难以想象!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1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不服三台交警和绵阳交警的责任认定,走司法程序后,绵阳交警为了逃避赔偿行政侵权的责任,勾结省高院刑一庭法官罗加茹和副院长张建魁等人,徇私舞弊,他们隐瞒了真实的现场草图,伪造了两份不同的现场描绘图,上面我的签名都是模仿我的笔迹,两份描绘图的尺寸大小和方位图案均不同,南充中院合议庭法官在向省交警总队事故处专家何正户进行调查时,何正户明确表示,“责任认定书在条文运用和责任划分上不当”,并认为“原草图遗失,是凭印象复制的”。但本人认为,原草图绝对不会是遗失的,是被他们有意隐瞒了,重新伪造的,我的签名当然属于模仿,所以这个草图是无效和非法的,四川高院的判决自然也是无效和非法的了。
      因为作假造假心中有鬼,当阆中法院对本案进行一审时,三台交警拒不提供事故材料,后来南充中院在终审时,才强行调出了材料,这才发现了他们弄虚作假的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7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南坛老祖”严正质疑绵阳交警支队,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是罗加茹和尹红兵主动介入,还是你们运作的结果?如果是你们运作活动,有没有向他们行贿?行贿的数目是多少?请给广大网友一个答复!如果你们没有行贿,只是找到了他们,他们会不会这么起劲地介入这桩官司,因为这并不属于他们管辖的案子。如果你们连找都没有找过他们,是不是他们自己主动介入这桩案子的?罗加茹的信中还提到过当时省法院的副院长张某某,你们是不是也找过他们?
    请你们给广大网友一个交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30 19:47
这是一个好贴子

发表于 2015-12-30 22: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猫腻多哦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1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以上各位网友的关注和从道义上的支持,2016新年即将来临之际,本人在此向大家表示万分的感谢和诚挚的祝贺,祝各位网友吉祥如意,乐享太平,健康愉快,蓬勃向上!本人所反映的绵阳交警勾结四川高院刑一庭法官罗加茹和副院长张建魁等人弄虚作假、制造冤案的帖子,内容完整,文图相符,证据确凿,不容抵赖。如果有半句假话,各位网友试想,被暴光的都是权势部门的头头脑脑,他们怎么会容忍我平白无故地诬陷他们,不早把我弄进去了吗?现在他们一言不发,就是因为做了亏心事,无颜面对我这个受害人,想躲过反腐利剑的当头一劈,这只能是痴心妄想,奉劝这些人早日把自己的问题向组织交代清楚,这才是惟一的出路!
发表于 2016-1-9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见怪不怪

 楼主| 发表于 2016-1-10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生见解相当正确,司法腐败已经成为非常严重的公害了,但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该与之作坚决的斗争。

 楼主| 发表于 2016-1-1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当我多次找到三台交警索要本单位的奥迪车,他们称车子在修理厂无法修复,已经交到废品公司作报废处理,可从来不把手续交给我或单位,也没有把卖废品的钱交给我方,所以我怀疑车子被他们巧立名目,侵吞为私有产品。那辆车是完全能够修复的,不可能报废。
绵阳和三台交警之所以敢如此胆大妄为,就是因为他们勾结了从绵阳中院调到省高院刑一庭当法官的罗加茹,罗加茹又收买了当时的省高院副院长张建魁,而张建魁为了蝇头小利,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丧失立场和原则,在三方当事人均没有申诉的情况下,破例让罗加茹一伙徇私枉法,立案再审此案,而他公然签字同意再审,为这起冤假错案的实施开了绿灯。按理说,他身为省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领导,应该带头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可他却带头破坏法制,成为始作俑者的罪人。同时,他也为绵阳和三台交警撑腰壮胆,使他们肆无忌惮伤害无辜,侵吞人民的财产,这些,都是罗加茹和张建魁一手给他们充当了保护伞。
自2014年夏天以来,我在全国多家论坛上披露此事,并晒出了大量证据,广大网友上百万人浏览了这些帖子,并发出了正义的呼声。可时至今日,绵阳和三台交警,以及罗加茹、张建魁之流,竟然不闻不问,不作任何解释,妄想蒙混过关,逃避党纪国法的惩罚。我还给罗加茹本人写过信,他也没有回复。这是他内心虚伪,不敢接招的表现。如果我冤骗了他,他早已跳得八丈高,把我送进班房了!
在这里,本人再次严正敦促上述违法乱纪的人员,早日向纪委及相关司法部门把问题说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中央领导说过,决不会放过任何一起冤假错案。这事早晚会东窗事发。不知你们内心是否惶恐,晚上睡觉是否高枕无忧?希望有关部门早点把这伙蛀虫查一查,他们干下的坏事决不可能只有这一件。
我充满希望,充满乐观,拭目以待。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建魁作为高级法院分管民庭的领导,利用手中特权,不顾党纪国法,难道不知道法律的程序应该是先有申诉然后才能立案吗?可是在本案中,是先立案1年后才唆使当事人申诉。同时,省高院还在2000年10月24日出台了行监117号空头文件,其目的是让绵阳涪城区法院暂缓审理我起诉绵阳交警行政侵权一案,非法为交警开脱责任。案件未审理就先定性,当事人未申诉就先立案,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公安交警勘察事故现场绘制现场草图。由三方当事人签字,我是第二个签字,这张草图被公安交警隐瞒至今未拿出。二审法院强行调卷,卷内的坐标图一张,得到办案交警的认可,卷内只有这一张。二审法院合议庭集体走访了四川省公安交警总队事故处专家何政户,何正户认为现场草图丢失或隐藏,卷内的坐标图是凭想象绘制的,适用法律不当,责任划分不清,该取证未取证。经南充检察院字迹鉴定‘韩志明’的签名系模仿,签名顺序由第二变成第一。四川高院开庭审理,韩志明在庭审中提出的事实依据,有理有据,让人心服口服,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刘武辉驾车逆向行驶进入左转弯弯道(有效路面9.5米宽),强行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三台公安交警办案人员伪造事故现场图纸,南充中院调卷,卷内只有坐标图一张,高院审理时又出现第二张白纸图,高院出现的第二张白纸图从何而来?卷内六张现场照片,只有第一张是真实现场照片(其余五张照片系伪造)。交警绘制的坐标图、白纸图明显篡改伪造车子的朝向方位米数,嫁祸于我,侵吞我原单位的德国原装进口五缸奥迪车和行驶证,我不服,依法向法院起诉。三个多月后,在诉讼过程中,绵阳公安交警支队看见我动了真格,加重对我的处罚,吊销我的执照(行政处罚法出台多年),但事先并未组织听政议政,非法剥夺我的合法权利,利用公权打击报复。这就是从绵阳中院调到省高院刑一庭的罗加茹上下串通,收买张建魁副院长,造成办假案的罪魁祸首。
以上我说的是有事实、依据和照片为证,完全真实,如有半点虚构,本人愿负一切法院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6-1-28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高院刑一庭法官罗加茹,在法院内部上下勾结高院领导张建魁、民庭审判长宋建国、代理审判员秦谊、廖新,2002年4月3日,高院传票通知由秦卫跃担任主审法官(传票作证),为什么2002年5月29日开庭审理时,口头宣布调换审判员,我及代理人庭审提出质疑,一是为什么调换主审法官由秦谊代理,庭审中他们根本不回答这个质疑;二是高院2000年6月8日立案调卷(立案调卷函作证),为什么不送达申诉书副本给我;三是庭审中由审判长宋建国和主审法官秦谊宣布程序不合法,但却强行开庭,杨国华2001年6月28日和同年8月3日上交的申诉书,我给了宋建国审判长五百元钱,他才把杨国华的申诉书交给我复印,庭审中我就质疑立案和申诉的时间相隔一年多;四川高院立案审结笔录上的法官们头脑发高烧,一会儿说是申诉人杨国华提供的省公安厅鉴定的机密文件,高院立案再审,一会儿又说是韩志明提供了新的证据,高院立案再审(我有庭审笔录作证);四川高院2000年10月24日下达行监117号文件(空头文件),内容是由于刘武辉、杨国华不服南充中院民367号判决,向高院申诉,至今高院2000年10月24日前刘武辉和杨国华的申诉书我未收到,基层法院未审理高院就定性对原判有影响,2000年12月4日,刑一庭罗加茹得了多少好处特别关心民庭案件,铁路上的警察各管一段,这不难看出罗加茹这么起劲亲自给基层法院分管民庭副院长刘明的书信长达4页,还托人给刘明打电话(书信作证),为什么不实事求是,隐瞒事实真相为刘武辉驾车逆向行驶进入左转弯弯道(有效路面9.5米宽),强行超越杨国华(持B照)驾驶的成都19座以上的中巴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跃进货车车头迈过其左后轮钢圈,,将我车停住左前大灯处相挂,并相挂后逃离现场,转过弯后撞在左边山崖上,紧接着杨国华驾驶的中巴客车左前保险杠和大灯处将我车同一位置相撞。(有卷内第一张照片、财产保险公司的定损、定损单及照片、交警下达的责任认定书所用道条的法律作证,弯道借道通行侵犯了我的路线权,未确保安全的原则,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年来我一直向高院申述,多次到高院,被拒之门外,2008年我向最高法院申述,申述了两次,高院回复叫我按申诉程序申诉,至今高院不了了之。请看四川高院罗加茹勾结张建魁副院长(张建魁后任四川省政法委副书记至今),勾结民庭审判长宋建国,代理主审法官秦谊(女)等人造成了办假案,对我进行陷害,这样的法官和领导还逍遥法外,高院立案的费用和鉴定费是谁给的,难道是高院的扶贫政策学得好,所以免单办案吗?
    从这里广大网友可以看出,四川高院的法官们在张建魁的纵容下,办假案,执法犯法,包庇本该受到查处和追究的交通警察,打击和欺骗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无辜群众,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虽然过去了十多年,但我一直没有放弃上诉,而且近一年来在网上发布了所有证据,四川高院的相关责任人和绵阳、三台当年办假案的交警,被驳斥的无言以对,广大网友义愤填膺,有上百万人浏览和关注。可相关纪检和法院、公安等部门,却不闻不问,这是严重的不作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长此以往,让老百姓怎么相信天理王法!希望纪检和法院、公安等部门紧急行动起来,把这伙害群之马绳之以法,不要放过一个坏人,更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以挽回不良影响,还我公道!
    以上我所说的都是有事实,有依据、有照片的硬证据,都发在网上,请求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法律的尊严。如有半句假话,本人甘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6-2-13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大网友,明天既是中国传统佳节人过年,又是西方情人节,在此,我向广大网友致以节日的问候,祝大家新春愉快,猴年大发!
        在此,我还要向绵阳和三台交警严正警告,你们不顾事实,一再狡辩,既侵吞了我单位抵押给我的奥迪车,又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这也太低估广大网友的智商了。大家的眼光是雪亮的,一眼能看出是你们在搞鬼!
       我多次请你们向网友解释一下,从绵阳中院调到四川高院刑一庭的罗加茹,介入我们这桩民事案是怎么一回事?他为什么要给南充中院原副院长刘明写长达四页的信件?四川高院违背程序,先立案一年,然后请当事人补充申诉书是怎么一回事?四川省交警总队事故处专家何正户接受南充中院合议庭法官集体走访时,明确指出三台交警隐瞒或丢失现场草图,两张不同的事故现场描绘图系事后凭想像绘制的,处理交通事故时适用法律不当,该取证未取证,这是怎么一回事?你们怎么就变成哑巴了?你们不是干帮硬挣,说完全是依法办案吗?既然是依法办案,怎么连半个字也不敢解释一下呢?这其中难道没有猫腻吗?
       不要再装神弄鬼了!既要当婊子,又要立贞节牌坊,这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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