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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网友提问:如何状告《平昌论坛》与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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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网友问草民,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仍然有部分不怀好意之人在网络上进行诽谤与陷害污告活动,除应该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外,是否应该追究《平昌论坛》与版主的责任?
      是状告《平昌论坛》及其班主还是状告《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网的法人代表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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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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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12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诉告麻辣社区没有及时满足你删帖要求,也可以诉告版主无力不超越权限帮助你删帖的连带责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12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读读社区这个文件吧。麻辣社区版主管理条例(2014修改版)
http://bbs.mala.cn/thread-1600378-1-1.html
(出处: 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有任何照片、影像等证据前提下,为何要审核通过对单位及公公民个的进行进行人身攻击的贴子?对其秽语谩骂的贴子进行通过?有的还进行颜色醒目标示,这也是一种态度。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告麻辣社区,谁的法人代表?请明示。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1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闻网麻辣社区。法人是谁你可以去班务处理询问。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班猪尸位素餐,或者助纣为虐,帮助坏人干坏事、干违法的事,难道没有责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12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猎人007 发表于 2015-3-12 16:33
班猪尸位素餐,或者助纣为虐,帮助坏人干坏事、干违法的事,难道没有责任?。

真的如此,可以举证投诉。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12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猎人007 发表于 2015-3-12 16:33
班猪尸位素餐,或者助纣为虐,帮助坏人干坏事、干违法的事,难道没有责任?。

如果对版主工作不力,提出批评,版主会虚心接受,因为论坛需要大家呵护、共建共享;如“助纣为虐”干违法的事,那就需要可靠证据了。

发表于 2015-3-12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主办的四川新闻网(www.newssc.org)于1999年1月上线,是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确定的与四川日报、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电视台并列的省级四家主要媒体之一,是全省媒体集中上网的平台。网站目前已发展成为省内最大的综合性门户网站和重点新闻门户网站,在全省各市州设立了地方频道,为西部地区最大核心新闻源。

四川新闻网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宣传报道四川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其网民遍布全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国内外公众了解四川的主要窗口。2009年9月,中央外宣办确定四川新闻网为全国首批十家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试点单位之一,其互联网信息传播业务发展获得新的动力。

四川新闻网拥有全国一类互联网新闻资质,拥有全国互联网视频制作、播放资质,拥有互联网新闻出版等资质优势。同时,在网站业务拓展方面拥有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力支持,拥有党政机构、信息产业、电信基础运营商、广电系统、传媒公司、教科文卫等领域的强大社会资源支持。

目前,四川新闻网下设采访中心、编辑中心、媒体运营中心、地方运营中心、综合部等部门,现有各类采编、技术及管理人才100余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人代表是谁???????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及班猪审核把关不关,让诽谤与污陷的贴子通过,造成流毒扩散,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版主管理制度》,我已经阅读,但没有明确班猪的法律责任,野芴发的贴子,野芴么,也在好多年一起在麻辣社区共过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2 17:03
这个论坛管理比较混乱,班主有渎职之嫌,当不了就自己主动辞职。

发表于 2015-3-12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头像违法了,你可以用人民公安的徽章作头像吗?

发表于 2015-3-12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八成是被网友质疑的某位官员吧?

发表于 2015-3-12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猎人007 发表于 2015-3-12 16:25
在没有任何照片、影像等证据前提下,为何要审核通过对单位及公公民个的进行进行人身攻击的贴子?对其秽语谩 ...

      楼主恐怕对版主的管理权限还不太清楚。对于语言不文明的帖子的审核通过权,并不在社区版主。审核通过权在超级版主和值班编辑,版主只是在自己管理的版块对帖子进行一些常规操作,并无删帖权限。就连版主自己所发帖子或跟帖留言都需要经过社区审核才能通过,更不必说要对别人所发言论进行审核通过了。所以你提出的平昌论坛版主对秽语谩骂帖子审核通过,实在是高估了平昌论坛版主的权限。麻辣社区由于每天处理的帖子多,所以难免存在疏漏,不可能把每一个秽语谩骂的帖子都清理干净,所以请你谅解。至于进行颜色醒目标示,那是因为对一些热点问题,老百姓反映较多问题,或是关乎民生大计问题,热点回复等,由于关注度较高,所以突出显示,便于网友关注。版主的权限,也就仅止于此了。
      你的帖子,由于是状告平昌论坛及其版主们的不负责任行为,所以由社区编辑移至社区事务处理专栏等待处理,并不是你所说的删了你的帖子。至于其中的是非黑白,相信社区会有一个公正的判断。该版主们承担的责任,我们毫不推卸,确实非我们权限范围能做的事,我们也只能无可奈何,并请你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知道了,谢谢。

发表于 2015-4-11 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1,证据   2,证据确实充分  3,一个有德才有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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