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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争鸣] 大家可以去现场看,非法营运火三轮气焰之器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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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4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违法乱纪,不一定都要强力,可以柔性执法,像日本那样,城管都是老年人。

发表于 2015-3-1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问了一下拉客的,她讲:他们是失地农民。靠拉客为生。。。。

发表于 2015-3-14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靠执法部门取缔三轮车拉客的办法不够强,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见成效。

发表于 2015-3-14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盐亭 发表于 2015-3-14 18:06
只靠执法部门取缔三轮车拉客的办法不够强,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能见成效。

弥江花都到新车站,打的收我8元一个人。回来我坐的电瓶三轮是2个人,还带有货。三轮车一共收我10元。一路上我就问她们去县政府搞啥子,对方说他们已没有土地做。靠拉客为生。我说电瓶三轮车没上牌,没买保险,车主交通法规知识淡薄。。。对方回答她们愿意学习交通法规,愿意上牌,愿意买保险。一句话他们的意思是:反正要拉客作为养家糊口的职业。政府禁止不让他们跑可以,她们的意思是要政府帮忙给他们找工作。

发表于 2015-3-14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原本坐五路公交,由于接的客人晕车。最后只好选择电瓶三轮车。

发表于 2015-3-14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政府重拳打击非法营运,本人表示支持,同时政府也要做好失地农民就业指导 就业培训 就业安置工作,疏堵相结合方为化解矛盾的根本。

发表于 2015-3-14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早说了城管交警是卵蛋,现在只知道抄罚单。雷志军这家伙打麻将打浑头,高利贷背哈了。阳光干洗拿衣服双闪临停被抄牌。看名字雷志军,本想骂街我朋友说雷志军天天打麻将,人都看不到,是个小女娃娃抄的,只是盖他章。我勒个去……

发表于 2015-3-14 22: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3-15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怎么个强硬法?武装巡逻抓捕非法运营?

发表于 2015-3-1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非法运营是正确的,在这点上你支持依法治理,但地方立法禁止摩托和电瓶车本身就违法,既违反立法法,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执法者立法者知法违法。那又该怎么依法治理?依法治国的中国要杜绝权大于法这个陋习。

发表于 2015-3-1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h756948496 发表于 2015-3-15 08:33
打击非法运营是正确的,在这点上你支持依法治理,但地方立法禁止摩托和电瓶车本身就违法,既违反立法法,已 ...

我是一知半解,你懂给我扫一下盲嘛。证明禁摩不违法。谢谢。

发表于 2015-3-15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证经营出事找谁,政府不能一味的忍让该出手时坚决不能手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3-16 07:03
强烈建议政府给予坚决有力的打击!!!

发表于 2015-3-16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9.4.252.x 发表于 2015-3-16 07:03
强烈建议政府给予坚决有力的打击!!!

:lol:lol就是要雄起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1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h756948496 发表于 2015-3-15 08:33
打击非法运营是正确的,在这点上你支持依法治理,但地方立法禁止摩托和电瓶车本身就违法,既违反立法法,已 ...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h756948496 网友 县城禁止摩托车入城是有法可依的哦~~

发表于 2015-3-16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会这样??????这确实是书记该回答的问题。

发表于 2015-3-1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根佚名 发表于 2015-3-16 09:04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 ...

临时可以。长期禁止是违法行为。

发表于 2015-3-1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已就是说:全国的县级人民政府无权立法。没有立法权。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发表于 2015-3-1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级,公安交通机关有权临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但长期禁止,在法律上占不住脚。

发表于 2015-3-1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从不坐那三轮摩托真的那个很危险、乱窜不说开车的一般都是老年人和女人还没有后视镜又不尊守交通规则。我记得很多年前就禁过三轮车,那时闹的很凶最后政府还是禁下来的,但是后来两轮摩的又开始全城都有,现在两轮禁了三轮又出来,这样禁来禁去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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