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张勇,男,四川省华蓥市永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唐协万,男,四川省华蓥市永兴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四川省华蓥市纪委书记徐文德于2015年2月4日批示了举报信,指示镇长张勇按政策办事,但张勇没有按照政策解决,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不作为;人大主席唐协万也没有按照领导的指示解决,违反了政策规定。 举报人:陈瑞英:性别女,1966年7月10号出生, 今年48岁,身份证号码:512902196607103665,汉族,农民,家住四川省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5组75号。 华蓥市各纪委领导: 2014年6月份因修快速通道征用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5组神皇丘田土,陈瑞英的神皇丘田被占,却没有得到安置。根据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蓥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府发﹝2013﹞41号)文件第三章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征地人员安置对象为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常住农业人口,陈瑞英符合上述条件,有资格和权力享受安置。 陈瑞英未得到安置的原因之一是书记谯华林和副书记陈刚利用职权安置不符合政策的亲友陈瑞蓉。陈瑞蓉的基本信息:性别女,1964年6月25日出生,今年50岁,身份证号码:513601196406252822,汉族,农民。户籍证明显示:陈瑞蓉于2006年户口已经从四川省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迁出注销,她的户口迁入四川省广安区东岳乡茯苓村 2组37号,户主是刘帮全。为了享受安置,陈瑞蓉2014年11月7日在永兴镇派出所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并用临时身份证买了社保,她的户口也从广安迁回华蓥市永兴镇陈家湾村5组75号。2014年12月8日10点半,陈瑞英到广安区大安镇派出所,经办事员雷宇查到其在广安区东岳茯苓村2组37号有户口,这样一来,她在华蓥和广安都有户口,违反了国家户籍管理法,陈瑞蓉在永兴镇陈家湾没有土地,因此按照上述条件陈瑞蓉不能享受补偿安置。 陈瑞英未得到安置的另一原因是镇上领导不予解决此问题。陈瑞英2014年12月9日找到书记谯华林,他说:“你陈瑞英有户口又有田土,按说该安置你,但是我只认户主,你去告到北京我也不会怕你。”2014年12月2日下午5点,副书记陈刚说 “我把陈瑞蓉上上去,不可能把她下下来,任凭你去告。” 多次找村上领导无果,2015年2月9日打电话给四川省华蓥市永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勇,他说:“我在外面学习,喊唐主席调查此事。”陈瑞英多次找镇长张勇,他都说正在调查。 2月16日找到镇长张勇和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唐协万,他们说还在调查。2015年3月2日唐协万说:“只要在征地的农村有户口,不管有没有地,都可以享受安置和补偿。”张勇也说:“有户口就有权力享受安置。”陈瑞英在永兴镇陈家湾村有户口,有田土,镇长张勇和人大主席唐协万不解决。 村上书记谯华林和副书记陈刚弄虚作假违反纪律, 镇长张勇和人大主席唐协万不按政策办事,望领导严肃处理,及时解决。 举报人签名:陈瑞英 联系电话:15892393254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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