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861|评论: 2

[群众呼声] 解决自身两个问题 严防“灯下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3-17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灯下黑” 的原意是照明时由于被灯具自身遮挡,在灯下产生阴暗区域。该区域的特点是离光源很近。现在引申的意思大概是人们对发生在身边很近的事物和事件反而不能察觉,也就是负责打击非法行为的机关内部,本身易于存在非法行为。就纪检监察来说是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在行使党章赋予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时,忽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导致腐败变质。因此,有时也称这种现象为“灯下黑”。
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在重拳频出高压态势下,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对于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来说,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要防止自身“灯下黑”的问题,必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解决自身“看不见”的问题。也就是要打铁还需自身硬,认识到本身存在的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就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监督能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纪检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勇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打造维护党纪政纪的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于律己,做一名党性强的干部,成为党的忠诚卫士。
二是解决他人“看不清”的问题。也就是打造阳光纪检,使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纪检监察的公信力,让纪检监察工作在阳光下依规依纪运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培训力度,完善回避、保密制度,坚决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要充分发挥“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作用,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5-3-17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RE: 解决自身两个问题 严防“灯下黑”

:handshake

发表于 2015-3-2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跟我意见相同的人还不少~~~~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