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天道酬勤哈

[群众呼声] @四川保监局,你这是逆天的节奏?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5-5-3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答辩已收到,研究中!

发表于 2015-5-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我的诉状已经过了两周了吧?就是一个更改诉求都等这么久?

发表于 2015-5-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活动的核心是公平正义,尤其是公正,是审判的核心,如果没有公正的话,就没有底线了。法院是否公正?法官是否公正?不是自己说了算,是社会群众说了算,必须要把过程要给大家看,要“晒”出来,就像晒三公一样,让大家来评价。这实际上是落实司法公正的要求,让人民群众了解你。

发表于 2015-5-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已寄另外投诉至保监局,这次看川保如何表现

发表于 2015-5-4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点评,谢谢你!

发表于 2015-5-5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实习生 姚凯丽 通讯员 杨晓梅
脱离“官道”法官身份改革进入“加速道”
“此轮改革可能会彻底改变法官的身份。实行‘员额制’之后,法官将不再参照公务员序列管理,而是按单独序列管理。”广州中院副院长、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舒扬表示,说通俗一些,就是入了员额的法官不再有科级、处级、厅级这样的行政级别,不再按照行政级别的高低行使权力和拿薪酬待遇,而是形成单独序列,按法官等级拿工资。

发表于 2015-5-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保监局,今天上午你已经成功签收我的行政处罚申请书了,期盼你的处理告知书了

发表于 2015-5-6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15-5-6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提交的关键证据实在是看不清楚,能算证据吗???原告已两次向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发出声音表明态度!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希望绵阳中院就绵行终(2015)第42号、第43号裁定做到有错必纠,因为周强要求“有案必立有理必诉不符”。原告鉴于两级法院死死抱住被告加盖的是信访章不放,未跳进两级法院画好的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圈,只是去掉诉求前半截,不再要求撤销信访回复,重新递交诉状后,竟然立案了!原告对中院裁定不服,请中院纠错!!!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希望绵阳中院就绵行终(2015)第42号、第43号裁定做到有错必纠,因为与周强要求“有案必立有理必诉”不符。原告鉴于两级法院死死抱住被告加盖的是信访章不放,未跳进两级法院画好的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圈,只是去掉诉求前半截,不再要求撤销信访回复,重新递交诉状后,竟然立案了!原告对中院裁定不服,请中院纠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7 09:46
四川保监局,为何收到材料两天了,还不来电?我是先通过12378投诉后,寄材料给你的哦

 楼主| 发表于 2015-5-8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保监局,你们非法泄露了我的个人信息,目前我已报案,我与钟处长联系不上,给其发送了信息,与信息公开办毛老师也联系不上!

 楼主| 发表于 2015-5-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楼主| 发表于 2015-5-8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楼主| 发表于 2015-5-9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这是我提起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请法院依法审查,依法审理,依法裁定!希望不要试图通过给原告诉讼设置门槛从而让原告退缩来达到被告拒绝接受监督的目的!因为依法治国的春天来了,我不愿意冬眠!!!

 楼主| 发表于 2015-5-9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希望绵阳中院就绵行终(2015)第42号、第43号裁定做到有错必纠,因为与最高法院长周强要求“有案必立有理必诉不符”。原告鉴于两级法院死死抱住被告加盖的是信访章不放,未跳进两级法院画好的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圈,只是去掉诉求前半截,不再要求撤销信访回复,重新递交诉状后,竟然立案了!立案能反证两级法院裁定错误,原告对中院绵行终(2015)第42、43号裁定不服,请中院纠错!!! 撤销裁定!!!!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你也想上演这幕????????????????

 楼主| 发表于 2015-5-10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我不会成为上访大军中的一员
目前我还固执的相信法律
我总以为,总认为
只是一小撮人行政机关的人,司法机关的人把法律不当回事!
我总以为,总认为
只要当事人执着的依法维权,法律会给公道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5-11 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保监已经认识到泄露信息公开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行为违法并进行了处理,作为被侵权人,我觉得有必要公开如下信息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fca4&scene=5#rd
发表于 2015-5-11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