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啊,连法院啊,都在不停的制造障碍呢?难道不是吗?本人在今年过年前交的材料后,立案在三月中旬,尔后法院告知我,说在开庭前做个庭外协调,我根本不知道行政诉讼没有庭外协调啊,然后还让我签字,协调不成呢?又让我改诉求,说我写错了,还说就是我是真的,法院也不一定要判我赢?怎么判未知数?这是法官所说,不仅法官让我改诉求,害我本来是两个被告的,只能只一个被告了,因为之前的复议,我要写两被告的,不得已,照着法官说一句我写一句,说我自愿撤诉,让我从新写诉状?为什么?从去年到现在,刚刚收到法院传票了,说要开庭了,问题又来了?范法官的书记员叫我去,说归属地有问题?我就奇怪了?开庭时间都公布了呢?为何现在来纠结这个归属地的问题?成都高新区法院?你们早干什么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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